金融监管总局同意新疆银行吸收合并库尔勒银行

2024-04-09 19:28:21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韩宋辉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韩宋辉)4月9日,金融监管总局公布《关于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库尔勒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库尔勒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承接库尔勒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产核资后的资产、负债、业务、机构和员工。

  公告显示,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吸收合并事宜,并督促库尔勒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完成法人机构终止相关事宜;吸收合并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