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上市规则》将删除有关注销购回股份的规定

2024-04-12 22:27:32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唐燕飞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唐燕飞)4月12日,港交所就有关库存股份的《上市规则》条文修订建议的咨询文件刊发咨询总结。港交所共收到56份来自非重复回应意见。

  港交所上市主管伍洁镟表示:“港交所致力提升上市制度的竞争力,支持港股资本市场持续蓬勃发展。我们很高兴看到市场非常支持在《上市规则》引入新库存股份机制,相信有关措施可为发行人提供更多灵活度,方便他们通过股份购回及再出售库存股份来管理其资本结构,同时维持有关发行人的股份交易公平有序,并确保股东获一致及公平的待遇。”

  《上市规则》的主要变动包括:

  一、删除有关注销购回股份的规定,让发行人可根据其注册成立地点的法律及其组织章程文件以库存方式持有购回股份;

  二、发行人再出售库存股份须遵循目前适用于发行新股的《上市规则》规定;

  三、港交所通过多种方式降低证券市场操纵及内幕交易的风险,以维持市场公平有序。就下述活动施加为期30日的暂停期:购回股份后再出售库存股份(受若干豁除条文所规限),及在港交所进行库存股份再出售后,再在港交所购回股份。

  港交所还禁止在下述情况下进行库存股份再出售:拥有未披露的内幕消息;公布业绩前30天内;或明知交易对象为核心关连人士。

  港交所还对《上市规则》作出相应修订:允许新上市申请人在上市时保留其库存股份,但任何库存股份再出售均须遵守与发行新股相同的禁售期规定。

  《上市规则》条文修订将于2024年6月11日生效。关于已获豁免遵守《上市规则》有关注销购回股份的规定的海外发行人,港交所将提供过渡安排,使其可在生效日期后的第二次股东周年大会前符合经修订的《上市规则》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