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度科技回应与纵横股份纠纷:为所述事项真实性负责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024-05-10 13:34:37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孙小程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孙小程)继纵横股份起诉远度科技不正当竞争纠纷获法院受理后,远度科技于5月10日再次发布声明,强调对所有事项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图源:远度科技微信公众号)

  回溯此次事件,5月7日,远度科技列出纵横股份多个“造假”行为,包括伪造质检报告、伪造远度科技公章、伪造相关机构声明等。

  对于远度科技的指控,纵横股份董秘李小燕5月7日下午在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时称:“远度科技自导自演,编造不实信息,公司将通过法律途径伸张正义。”5月9日,纵横股份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声明称,纵横无人机具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法定资格与中标资格,不存在违规参与招投标的行为。纵横股份及其子公司起诉河北雄安远度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远度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远度科技”)不正当竞争纠纷的起诉状已获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在5月10日的最新声明中,远度科技称,成都纵横大鹏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纵横无人机”)伪造浙江省机电产品质量检测所出具的检测报告,有《项目的告知函》《行政处罚决定书》《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等多份通告认定。

  对于纵横股份在喀什当地的投资事宜,远度科技声明表示:“根据2024年4月24日发布的《开足马力!喀什市第一季度招商引资签约金额148.45亿元》,纵横股份(喀什)工业无人机产业创新示范项目计划总投资5亿元。我司已对该内容进行照片和视频取证。值得一提的是,5月8日,该文进行了修改,将‘计划总投资5亿’删除。”

  关于《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中“鉴于本案在处理过程中存在程序瑕疵,同时违法行为及危害后果轻微”,远度科技认为,排除程序瑕疵后应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自由裁量权基准重新做出处罚决定,不属于情节轻微。因此,远度科技已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该行政诉讼【(2024)新31行初2号】由喀什地区中院受理。

  远度科技表示,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外,行政案件公开审理。如果《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过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后被撤销,原有《行政处罚决定书》将继续生效。

  对于纵横无人机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后仍然参与投标并中标的行为,远度科技介绍,公司委托律所于2024年2月23日收到《财政部政府采购举报材料接收回执》,并将持续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