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今日举行“财税体制改革和财政工作”发布会,财政部长楼继伟表示,国务院用条例的方式进行税制改革,以及执行税制,经全国人大六届三中全会授权,是合法的。

  楼继伟表示,新中国刚成立时有很多税种,后来学习苏联计划经济,几乎把所有税都取消,变成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上缴利润为主。1985年,全国人大六届三中全会授权国务院在体制改革期间可以通过税收条例的形式推进税制的改革。“到目前为止,这个授权并没有收回。因此,国务院用条例的方式进行税制改革,以及包括执行税制,是合法的。”他说。

  楼继伟指出,此种方式有它的弊端,也有它的好处。好处能较快地建立起我国的税制,但弊端也明显,会带来一些税收的随意性。他举例说,比如有一些地方千方百计地向中央政府争取税收优惠,或者说随意减免税,都同不是税收法定原则相关。

  “这次三中全会明确规定,要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今后逐步这些税收条例要改成立法。比如房地产税法,三中全会规定,加快立法进程,适时推进改革。立法就应该是全国人大的事情。”楼继伟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