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与浦发银行续签战略合作协议

2018-12-19 18:04:06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宋薇萍

  上证报讯(记者 宋薇萍)大连商品交易所12月18日与浦发银行在大连续签战略合作协议。大商所副总经理王伟军、浦发银行金融机构部总经理刘长江在战略合作协议上签字。

  大商所与浦发银行于2013年首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5年来,双方在铁矿石期货国际化、仓单质押融资、银期信息共享与市场推广等方面开展合作。

  下一步,双方将按照协议内容,围绕场外市场建设、标准仓单融资、期货市场国际化等,继续共同探索实体经济发展规律,创新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理念、机制、合作模式,持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

  大商所理事长李正强在致辞时表示,2013年大商所制定实施《指定存管银行管理办法》,首次引入股份制商业银行作为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此外,大商所还提出以期货保证金存管为基础、多元化的“1+N”银期合作模式。2017年,大商所与浦发银行开展了场外商品互换业务试点,为商品互换业务的正式推出积累了宝贵经验。此次双方续签战略合作协议,是双方合作层次的提升与深化,也是双方深化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功能、扎实深入推进金融市场改革开放的重要举措。

  浦发银行行长刘信义表示,这次签约既是这五年来浦发银行与大商所精诚合作取得的良好成果的总结,更是未来双方深化合作的新起点。浦发银行将以本次战略合作签约为契机,持续做好期货市场资金存管结算传统银行服务的同时,积极支持和参与大商所期货品种国际化、场外市场建设、新产品的开发与推广以及产业客户培育与拓展。

  据悉,今年以来,大商所共与15家中资银行、4家外资银行围绕七个主要业务领域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共计67项,无论是银行参与数量、质量,还是业务合作模式与深度,银期合作均达到了一个崭新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