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生共荣 银行保险业精准发力助小微企业渡难关

2020-03-07 07:46: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张琼斯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银保监会迅速行动,精准发力,出台多项政策,并会同人民银行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下称“6号文件”),对符合条件、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贷款,给予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

  昨日,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就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答记者问时强调,银保监会始终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在疫情防控关头,银企同生共荣、共渡难关符合双方的共同利益。

  还本付息计划要有操作性和灵活性

  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按照“6号文件”有关要求,银行可给予中小微企业贷款一定期限的延期还本付息安排,最长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免收罚息。对于少数受疫情影响严重、恢复周期较长且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中小微企业,如果企业有更长期限的贷款延期还本需求,银行可与企业协商确定另外的延期安排。

  6月30日后,银行可根据企业受疫情冲击程度、恢复经营情况等,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与企业自主协商、合理确定后续的还本付息计划。

  “总的原则是,充分考虑企业复工复产和生产经营状况,充分考虑企业实际偿还能力,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针对不同企业,还本付息计划应体现区别对待、差异安排,在实施过程中要有操作性、灵活性。具体可采取等本还款、等额本息、不定期还款等多种方式,避免延期后本金或利息集中偿付造成企业资金周转再度紧张。在这一过程中,也要注重防范道德风险。“银行和企业都要讲诚信,依法合规,一定要避免说假话、报假材料,甚至是借机逃废债。”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

  银保监会还鼓励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根据自身经营实力和风险承受能力,参照“6号文件”对企业和个人客户实施临时性延付租金等安排。

  疫情导致的不良贷款攀升是暂时的

  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是否会引发企业逃废债问题,导致银行不良贷款大幅攀升?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6号文件”有关延期还本付息的政策,是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出台的一项临时性、阶段性政策,具有特殊性。

  在政策实施过程中,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始终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注重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重点支持前期经营正常、受疫情影响遇到暂时困难、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小微企业。二是有效防范风险,对于贷款期间企业经营出现实质性变化的,及时予以相应处置。三是完善反欺诈模型运用,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立即停止融资支持,防范道德风险。

  “受疫情影响,银行总体不良贷款会出现一定程度的上升,对此我们已有充分估计。”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认为,已经出台的一些政策措施本身就有防风险的作用,比如实施贷款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就是为了防止疫情前的良好客户,在疫情后变为不良客户。

  该新闻发言人表示,疫情对经济金融的冲击是暂时的,我国经济发展长期向好的趋势没有改变,这决定了银行业受疫情因素导致的不良贷款攀升也将是短期的,不良贷款持续大幅攀升的经济金融基础并不存在。另外,我国银行业具有较强的风险抵御和损失吸收能力,银保监会也继续鼓励银行加大力度及时处置不良贷款。

  发挥现代保险功能作用

  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保险作为一个提供风险保障的特殊行业可以大有作为,下一步,银保监会将进一步加强对保险业疫情防控工作的统筹,通过发挥现代保险功能作用,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一是继续加强疫情期间保险服务工作。及时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车险续保提醒工作,优化简化续保流程,加大电子保单推广力度。对于运输防疫物资和重要生活物资的物流企业车辆,可通过适当顺延保险期限、延期缴纳车险保费等方式给予支持,以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困难。鼓励保险公司适当减免疫情期间停运的营运车辆、船舶、飞机部分保险费用。

  二是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应对疫情挑战、符合保险原理的保险产品,如针对疫情停工停产造成财务损失的营业中断类保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对购买相关保险的企业给予适当保费补贴。

  三是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创新保险服务方式。

  四是简化程序手续,提升服务效率。督促保险公司开设理赔绿色通道,进一步简化承保理赔手续和材料要求,放宽承保理赔时限,高效满足复工复产企业的保险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