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资管董事长万放:保险资管新规发布正逢其时 形成组合拳对实体经济精准支持

2020-03-25 22:10:06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黄蕾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黄蕾)3月25日,银保监会正式下发《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作为规范保险资管产品的纲领性文件,本次《办法》旨在落实资管新规,明确三类保险资管产品的共性要求。

  平安资管董事长万放在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办法》为保险资管公司在资管新规后的转型升级,创造了公平有序的政策环境,也为保险资管行业错位竞争和差异化发展,提供了全面系统的行动指引。

  近期,受全球疫情影响,股票、债券和大宗商品等市场波动加剧,市场利率加速下行,给保险资金投资及保险资产管理带来了巨大挑战。在他看来,面对当前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宏观环境,《办法》的出台正逢其时,一方面有利于引导保险机构等中长期资金入市,平滑波动;另一方面促进精准对接实体经济,助力国家战略项目的发展,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

  保险资管行业迎来统一制度安排

  近年来,保险资管产品投资运作总体审慎稳健。截至2019年末,保险资管产品余额为2.76万亿元,其中,债权投资计划1.27万亿元、股权投资计划0.12万亿元、组合类保险资管产品1.37万亿元。

  但各类保险资管产品缺少统一的制度安排,与其他金融机构资管业务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存在一定差异。“《办法》的制定,将进一步对标资管新规、弥补监管空白、补齐监管短板。”万放说。

  一方面,对照资管新规,此次《办法》对保险资管产品业务进行了全面规范,进一步强化了对保险资管机构的责任要求与约束,明确权责边界,划定业务红线,有利于降低保险资金及保险资管行业的投资风险,提升运作规范化水平。

  另一方面,结合保险资管产品特点,细化了机构资质、产品运作管理、信息披露等内容,并在投资范围、能力监管、风险责任人等方面制定更严格的规则。在打破刚性兑付、消除多层嵌套、去通道、禁止资金池业务、限制期限错配等方面,《办法》与资管新规保持一致。

  万放指出,《办法》提升了保险资管产品的标准化水平,加强了保险资管产品与业外同类产品载体的可比性,有助保险资管公司与其他资管机构公平竞技。“特别是这次《办法》将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明示为产品投资者,这类资金与保险资金特性高度趋同,因此《办法》也为保险资管公司更好地服务业外资金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激活产品活力 鼓励发挥差异化优势

  从《办法》来看,银保监会再次明确了保险资管产品定位为私募产品,主要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同时适度向合格个人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此外,《办法》的一大创新之处是从“产品维度”为主转向“治理维度”为主。万放表示,结合保险资管产品特点,《办法》推进了债权投资计划和股权投资计划注册发行、组合类保险资管产品登记发行,取消首单组合类保险资管产品核准要求,让保险资管机构能够根据自身发展与市场变化,制定更为灵活的投资计划、为投资人提供更为多元化的投资组合。这将进一步激活保险资管机构的主观能动性,让投资者获得丰富选择。

  本次《办法》也重申了保险资管产品的中长期特色,意在引导保险资管行业实施错位竞争和差异化发展。一方面发挥中长期产品的优势,丰富市场中长期投资工具和金融产品供给,满足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的配置需求;另一方面畅通长期资金对接实体经济的渠道,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在万放看来,此次《办法》将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定义为保险资管行业能力输出的“终端”, 鼓励保险资管机构通过产品展示差异化优势,将大体量长期资金管理能力、长期绝对收益获取能力、大类资产配置能力,以及长期配置能力在业内分享,向业外输出。

  以银行业为例,他认为,银保合作以产品为媒介,可实现资源互补、协同发力。“在资金端,保险产品擅长吸收长期资金,可以与银行理财产品资金形成有效互补;在资产端,保险迫切需要长期资产以匹配负债特性,而银行拥有长期资产存量、获取能力和信息优势。因此,通过产品嫁接,加强银保合作,可一定程度上解决在当前低利率环境下所面临的投资困难。”

  形成“组合拳”对实体经济“精准支持”

  相比其他形式的资管产品,保险资管产品更注重长期稳定回报,与实体经济的结合也更为紧密,从而有益于“金融反哺”,助力经济“脱虚向实”。万放认为,此次《办法》中也强调了鼓励保险资管公司以保险资管产品为载体,形成资产配置的“组合拳”,对实体经济提供“精准支持”。

  在三类保险资管产品中,组合类保险资管产品主要投向股票、债券等公开市场品种,丰富了保险资金配置方式和策略,有力引导长期资金参与资本市场;债权投资计划和股权投资计划主要投向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成为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对接实体经济的重要工具。

  “保险资管产品侧重中长期投资,以债权、股权等项目融资形式向实体经济输血,拉直资金进入实体经济的通道。保险资金的长期性,决定其能够横跨经济周期进行长久期配置,熨平经济波动对实体企业融资的影响,为国家建设和企业经营提供低成本、有韧性的资金支持。”万放说。

  2008年6月,经原保监会审批,平安资管发起设立“平安-京沪高铁股权投资计划”,牵头国内7家保险机构投资160亿元于京沪高铁公司,成为保险行业以股权形式投资国家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第一单,也成为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的标杆性示范项目。

  规范产品运作 加强风险防控

  与资管新规强调资管产品风险防控的思路一致,本次《办法》也针对保险资管产品的功能定位,提出了针对性监管要求。

  一是压实产品发行人主体责任。要求保险资管机构符合投资管理能力要求,落实风险责任人机制,健全产品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将产品业务纳入内部稽核和资金运用内控年度审计。

  二是全面规范产品运作。在打破刚性兑付、消除多层嵌套、去通道、禁止资金池业务、限制期限错配等方面看齐资管新规的相关要求,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对产品发行、存续、终止清算等全生命周期管理。

  三是完善风险管理机制。明确保险资管机构按规定提取风险准备金,加强关联交易管理,细化信息披露安排。

  四是落实穿透监管。要求保险资管机构有效识别保险资管产品的实际投资者与最终资金来源,充分披露资金投向、投资范围和交易结构等信息。

  万放认为,监管此举旨在落实责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因此在投资范围、能力监管、风险责任人等方面制定了更严格的规则,坚持严控风险的底线思维,也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切身权益做好制度保障。

  万放最后表示,在银保监会指导和《办法》指引下,保险资管公司愿意肩负起市场中重要机构投资者的使命担当,积极发挥保险资金“稳定器”和“压舱石”的市场功能,更好地创设各类专项保险资管产品,践行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的多样化金融需求,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