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个人破产条例今起施行 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挂牌成立

2021-03-01 15:36:37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张问之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3月1日,我国首个个人破产法规《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开始施行。同日上午,全国首家个人破产事务管理机构——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挂牌成立。

  据悉,2020年8月26日,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我国首个个人破产法规《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该条例率先补足了市场主体救治的制度空白,在个人层面完善了市场主体有序退出机制,建立起“法院裁判、机构管理、管理人执行、公众监督”四位一体的破产办理体系,其中组建“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为一大亮点。

  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的主要职责包括:确定破产管理人资质、建立管理人名册、提出管理人人选,设计管理人薪酬体系,监督管理人履行职责;实施破产信息登记和信息公开制度;接受委托组织庭外和解;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破产事务咨询和援助服务;协助调查破产欺诈和相关违法行为;建立健全政府部门办理破产事务的协调机制等事务等。

  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的成立,一方面能够加强府院联动、部门协同,提高个人破产案件办理质效,保障个人破产制度在深圳顺利落地实施;另一方面,对破产行政事务进行专业化、集约化管理,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多的专业支持和协助,对于激发经济活力,营造稳定公平、可预期的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张问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