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金融创新试点政策范围再扩大 部分试点业务在广西自贸试验区推广

2021-10-25 10:58:20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周红梅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批复同意广西复制推广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金融创新试点政策,在《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金融创新试点方案》及相关操作指引的基础上,结合前期实践经验,将部分创新试点业务复制推广至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钦州港片区和崇左片区。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批复,同意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将境外项目贷款的境外范围扩大至东盟全域,重点支持广西主导的跨境合作园区企业发展;同意将跨境人民币双向流动便利化业务的境内范围扩大到广西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钦州港片区和崇左片区;同意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导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开展复制推广工作,加强政策指导、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工作。

  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金融创新试点业务复制推广管理规则具体包括:放宽试点银行的境内地域范围。在支持南宁市和钦州市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试点的基础上,允许广西自贸试验区崇左片区范围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要求备案成为试点银行。拓宽跨境人民币双向流动便利化业务的境内范围。试点银行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按照“展业三原则”,凭客户的收付款指令直接办理对广西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钦州港片区和崇左片区的直接投资、跨境融资、其他投资等资本项下跨境人民币业务,企业无需事前、逐笔提交真实性证明材料。将“中马钦州产业园区跨境人民币双向流动便利化业务白名单”按推荐片区调整为“××自贸片区跨境人民币双向流动便利化业务白名单”,名单内企业由广西自贸试验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分别商各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管委会确定,并通过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金融创新试点业务管理系统发布。拓宽境外项目贷款业务的境外范围。允许试点银行在“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的基础上,向东盟国家市场主体提供人民币贷款,重点支持马中关丹产业园区、中国·印尼经贸合作区、中越跨境经济合作区、文莱—广西经济走廊等与广西经贸往来密切的重要跨境合作园区(项目)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