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保险资管产品发展 业界期待统一政策出台

2022-08-03 10:00:21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刘敬元

  “保险资管机构应积极拥抱财富管理市场,在培育高净值户、扩展资金来源和销售渠道,丰富产品类别,开发工具类产品,并提供相应资产配置咨询服务等方面,发挥自身优势,赢得市场。”近期,国寿资产有关团队在《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上发布的《新时代加快发展保险资管产品的思考与建议》文章中称。

  同时,上述文章还呼吁让所有资管机构在同一起跑线上公平竞争,在税收待遇、打新政策等方面与公募基金保持一致,并期望相关监管部门放开年金、社保基金对保险组合类资管产品的投资。

  组合类保险资管大发展

  近年来,受益于资金端银行理财客户的增加和资产端存款资产的增长,组合类保险资管产品发展较快,规模已从2019年末的1.25万亿元增至2022年3月末的3.45万亿元,年化增速57.02%。

  中保登统计数据显示,行业组合类保险资管产品主要资金来源为银行自营及理财、保险公司,占比分别约为51%、40%。

  投资业绩方面,近三年股票型及混合型保险资管产品平均回报较高,但除指数增强型产品外,收益分化差距较为明显。固收类保险资管产品收益表现稳健,近三年纯债保险资管产品业绩跑赢了公募基金。

  Wind数据显示,中长期纯债型保险资管产品三年收益率中位数为15.73%,同期公募中长期纯债型基金回报中位数为11.34%;短期纯债型保险资管产品三年收益率中位数为12.05%,同期公募短债基金收益率中位数则为10.05%。

  国寿资产的上述文章分析,与公募基金比较,组合类保险资管产品的优势在于,负债端资金来源相对稳定,资金久期相对较长,在风险控制、长期资金管理及大类资产配置等方面具有相对优势。同时,保险资管产品可投资范围更加广阔,如可投最高占比不超过35%的非标债权类产品。

  另外,与公募基金相比,保险资管产品主要劣势在于,资金来源相对单一,且渠道力量相对薄弱。一方面,保险资管产品资金来源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且多为系统内保险资金,其私募产品的性质对个人投资者提出的投资门槛较高;同时,保险资管产品渠道力量相对薄弱,主要受过去监管不允许保险资管代销所影响,而公募基金渠道力量相当强大。银行、券商及第三方在公募基金产品销售中占据相当大的份额。

  展望未来,国寿资产认为,资管新规落地、“房住不炒”践行、个人养老金呼之欲出,非标转标下资金端寻求产品替代、居民财富从住房和存款搬家,以及个人养老三支柱的入市,是贯穿财富管理市场发展的三条重要主线。

  在此背景下,组合类保险资管产品应从多方面进行应对,积极拥抱财富管理市场。首先,保险资管有望通过养老金及高净值客户进一步拓宽资金来源;其次,保险资管产品代销正处起步阶段,合作模式和能力建设仍需持续深耕。

  加快行业发展几个建议

  上述文章还分析,保险资管行业也面临一些问题。比如,部分保险资管产品存在税负优惠不同的问题,降低产品对投资者的吸引力;保险资管产品股票打新被认定为B类投资者,配售比例低于基金及基本养老金和社会保障基金等。2023年,保险业IFRS9的实施将给保险资管机构带来诸多挑战。

  对此,该文也提出了一些政策期待。2018年,资管新规统一了资管行业的产品监管标准,在产品“净值化”管理的大背景下,行业中各方参与者开始在相同的标准下竞争。而资管行业所适用的税收政策大部分都是制定于2018年前,其中对于公募基金的优待政策尤为明显,使得包括组合类资管产品在内的其他非公募资管产品在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处境。另外,公募基金还在打新方面享有一些优待,不利于大资管行业内各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

  “考虑到大资管行业的监管标准已经统一,建议相关部门重新审阅资管行业的财税政策,将公募基金产品所享受的优惠扩展到其他资管产品上,以确保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国寿资产有关团队在文章中称。

  另外,目前由于监管规则不统一,险资发起的债权投资计划虽已纳入年金、社保基金投资范围,但组合类保险资管产品尚未纳入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及全国社保基金投资范围,带来一定的不公平。期待相关监管部门能统一规则,让保险组合类资管产品也可以为年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全国社保基金等提供有竞争力的投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