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金融家|原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加快养老金融发展步伐 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保险篇章

2024-02-28 10:10:01 来源:当代金融家 作者:周延礼

  图片周延礼 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

  从金融市场结构看,个人养老金作为第三支柱的发展积累资金,能够激发金融市场各领域的创新能力和活力,为资本市场引入长期稳定资金,促进经济金融的融合可持续健康发展意义重大。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完善和推广还能够提高居民的养老金融的规划意识,促进整个社会对养老金融的重视,形成全民参与的养老金融新局面,增强居民的财富管理能力。

  2023年10月,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养老金融作为“五篇大文章”之一,成为金融强国战略的重点任务,表明了党中央对于发展养老金融事业的高度重视、对构建民生保障体系的高度关注。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养老金融事业,是中国式现代的应有之义,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重要制度建设,是谋划民生福祉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继物质现代化之后的实现人的现代化重要标志。发展养老金融对于我国运用金融工具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构建各年龄层次之间和谐生活的社会环境具有重大意义。

  养老金融作为我国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第三支柱重要内容,是以商业养老保险为主,还包括银行理财和基金公司管理的个人养老金业务,可以补充传统的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与职业年金,还能提供更加灵活和多样化的养老保障基金的使用方式。这不但有助于分散养老资金不足的风险,而且可以增强养老保障体系的可持续性和抗风险能力。从金融市场结构看,个人养老金作为第三支柱的发展积累资金,能够激发金融市场各领域的创新能力和活力,为资本市场引入长期稳定资金,促进经济金融的融合可持续健康发展意义重大。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完善和推广还能够提高居民的养老金融的规划意识,促进整个社会对养老金融的重视,形成全民参与的养老金融新局面,增强居民的财富管理能力。养老保险承办机构要勇于承担责任,把惠及民生的事业做出特色来。

  发展养老保险事业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重要任务

  三支柱养老体系建设是完善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迫切需要

  当前,我国社会保障体制是以三支柱养老体系为主要内容的制度已初步形成。国家主导的基本养老保险为第一支柱,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两大主要类别。第二支柱是指公司或单位主导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制度。随着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个人养老金政策的落地,我国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也正是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三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已经建立起来。

  可以说,我国现行社会保障制度在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进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一是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养老保险保障,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从我国养老保险的社会化特征看,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顺应了劳动力自由流动的需求,提供了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养老金报酬,退休养老人群享受到了现阶段经济发展的红利。总的来看,中国特色的三支柱的制度体系设计,有利于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转型、企业运营和个人保障,为进一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养老保险体系打下基础。二是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了全覆盖和保基本的建制理念。广覆盖、应保尽保是现行养老保险体系核心特征之一。随着制度改革进一步发展,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稳步上升,基本做到了应保尽保,绝大多数符合参保条件的人群均被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有助于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要求。三是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探索了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的解决方案。政府兜底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体现个人责任,管理个人账户制度。具有补充作用的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以及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第三支柱的个人养老金制度,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探索了有效解决方案。

  发挥商业养老保险优势是促进居民养老财富积累的有效途径

  第一,我国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期限长,有二十年以上或终身保障的养老保险产品。在人口老龄化和长寿时代情况下,保险公司可以帮助客户做长期养老储备管理,实现养老保险资金的保值增值,应对未来养老的资金的需要保障。养老保险需要提前规划足够、专项的资金,积少成多,是我国居民着眼未来养老保险的客观需要和选项。目前,我国居民家庭财富中,短期存款的占比很高,银行长期较高利率、居民认可的金融产品较少。截至2021年,我国居民人民币存款102.5万亿元,其中2/3以上为一年期以内存款,不利于建立长期用于养老储备要求,现在有急需要将短期储蓄转化为长期养老资产的迫切需要。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期限长,推动短期储蓄转化为长期商业养老保险资产,优化家庭金融资产期限结构,是当务之急。

  第二,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安全,稳定,保值增值”,是保险公司和投保人的共同愿景,预期是能够在不确定的经济波动中提供确定性保障保值增值。养老保险产品的预定利率为复利,在长生命周期内可发挥复利效应,利用时间价值获取被动收入与长期增值,促进养老财富持续积累。《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简称“资管新规”)2021年底过渡期结束,2022年全面落地。资管新规及其系列配套细则明确,要打破刚性兑付。另外,当前国内外经济增长均承受巨大压力,长期利率下行的趋势比较明显。在这样的背景下,预定利率所带来的确定性保障,凸显了养老保险产品作为防御性资产的优势,有助于风险偏好程度不高的消费者,获取安全、稳定的收入及现金流资产。

  第三,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可通过多账户的产品组合满足客户不同风险偏好需求。在保险市场营销的实践中,我们可以看到,养老年金险普遍与万能账户结合,个别市场主体还在探索将养老年金险与投连账户结合。其中,年金险提供确定、终身的现金流,万能险提供保底且相对稳健的收益,投连险则在承担风险的基础上,获取更高的投资收益。养老保险多账户的设计,有助于在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实现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的有效结合,满足客户不同养老保险财富管理风险偏好的需求。

  商业养老保险机构是多层次社会保障的参与者承担者

  2022年末,我国养老年金保险以及其他具有较强养老功能的年金保险和两全保险,共积累责任准备金6.3万亿元。目前,保险公司经营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累计实现保费50多亿元,较年初增长42%。其中,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各种灵活就业人员投保实现保费2.2亿元。养老保险公司已先后开展商业养老金业务,目前主要依靠公司自营渠道和保险集团内子公司协同销售展业,合计累计销售规模3亿余元。

  商业养老保险可为潜在的养老人群提供综合解决方案

  人口老龄化提升了养老保险的服务需求,尤其是对于机构养老和专业护理服务的需求。居民养老的主要支出项目包括康养、护理和医疗等,而商业养老保险有必要实现与康养服务资源保障有机结合。在未来十年的时期内,我国优质康养服务还是相对稀缺的,社会需要的与政府能提供的养老设施存在不均衡矛盾突出。商业养老保险与服务结合,可以弥补养老人群获取与提前锁定优质康养服务资源的重要诉求和预期安排。因此,要探索保险产品与康养服务相结合的不同模式,以刚性的养老需求带动相对低频的保险需求,将单纯的“现金”给付演进为“现金+服务”综合解决方案。另外,养老保险与养老服务业的结合可以促进负债端保险业务与资产端投资业务的融合。此外,养老服务业投资规模大、盈利周期长,需要长期资本的投入。商业养老保险资金规模大、期限长,与养老服务业发展需求高度契合,可以成为养老服务业重要的资本来源方。养老保险资金投资养老服务业能够缓解保险资金错配压力,规避经济周期性波动风险,弱化因资本市场的不稳定对保险公司投资收益的影响,提升抗风险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回顾过去十年我国保险业参与养老服务的实践过程,初步判断商业养老保险已经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以重资产、轻重并举、轻资产等多种投资模式,探索保险与综合型养老社区、旅居养老以及居家养老服务结合,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商业养老保险面临的风险和挑战不容小觑

  一是我国养老保险三支柱发展尚不均衡,可持续性发展面临挑战。当前,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对财政补贴的依赖程度日益加深,在第一支柱养老保险发展面临较大压力的背景下,发展第二、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重要性逐步凸显。我国第二支柱企(职)业年金整体覆盖比例不高,相关制度建设、投资运营体系等仍须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随着个人养老金制度的落地,我国第三支柱养老保险进入快速增长阶段。但目前规模依旧较小,发展尚处于初期阶段,顶层设计、账户建设、产品细则、税收优惠激励等相关问题均有待进一步突破,对惠及中低收入人群方面的普惠政策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此外,金融服务养老产业的多部门共同监管,政策协调难度大,也为三支柱体系的协同发展带来挑战。随着人口老龄化形势日趋严峻、参与主体逐步增多的情况下,金融服务养老领域需要解决的问题会越来越突出,多部门共同监管容易引发监管责任边界不清晰的问题,继而引发创新受阻、市场引导规范主体不明确等问题。

  二是养老金体系三支柱之间对接或衔接机制有待健全。我国第一支柱的个人账户以及第二、第三支柱都建立在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之上,不同支柱之间的个人账户功能重叠,但缺乏资金流动的通道与对接机制。因此,在政策设计上,可以将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与个人养老金打通,实现税收优惠政策、投资管理、缴费、账户记录和基金转移接续方面的衔接。首先,税优政策对接。打通第二支柱与第三支柱个人享受税优的比例或者额度,如果职工个人参加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个人缴费没有达到税优上限的比例或者额度,职工可将差额部分追加至个人养老金的缴费上限。如果职工所在单位没有建立年金计划的,可以将全部比例或额度追加至个人养老金的缴费上限。其次,投资管理对接。第二、第三支柱均采用委托人投资运营模式,由市场上专业性金融机构(包括养老保险公司、基金公司、信托机构等)进行投资运营,在治理结构上、投资政策和待遇发放方式都方面都可实现统一,以方便参保者,建立统一的市场竞争秩序。最后,缴费、账户记录和基金转移接续对接。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参保人将第一支柱中的个人账户直接转移至第二支柱或第三支柱,并实现市场化投资管理;允许离职人员将其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归属个人的资金转移到第三支柱。美国IRA发展的经验表明,建立不同支柱之间的对接机制既有利于保护雇员的利益,也有助于第三支柱的发展。

  三是个人养老金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的个人养老金制度是适应中等收入群体的养老制度安排,低收入群体还难以进来,不利于促进全面共同富裕局面。为了支持个人养老金成为覆盖更多人或所有需要人的制度,未来有必要适时调整和优化相关政策,为保险业深度参与第三支柱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商业保险机构渴望更多的政策支持共同应对风险

  首先,参加范围有待拓宽。目前规定了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前提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与第一、第二支柱相比,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具有去中心化、独立性、精算中性等制度属性,理论上可覆盖所有人群。为了拓宽个人养老金的覆盖面,可适时取消参加范围限制,为新经济、新就业形态中大量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创造条件,从而使其成为养老金体系中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的制度安排。

  其次,税收政策有待优化。为了更好地撬动居民的个人养老金的需求,未来可进一步调整和完善财税政策。从领取时对投资收益部分做免税扣除看,值得关注的是,目前一般投资的收益没有资本利得税,未来的3%包含投资收益,这使得税惠的力度打了不小的折扣。其他实施EET的国家通常都有资本利得税,所以税惠力度吸引力大。在没有资本利得税的情况下,建议明确领取的时候对于投资收益部分做免税扣除,增强税惠的吸引力。从适时提高享受税惠的缴费额度看,当前每年12000元个人缴费税前扣除标准较低,实际税前扣除的额度很有限,节税效果不明显,难以充分提升消费者需求。建议适当提高税延养老保险税前抵扣标准。比如可以将每年的额度提高至24000或36000元。同时,要建立抵扣额度与社会平均工资增长指数化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未来随着经济发展和收入水平的提高,动态提高税前抵扣额度。从拓展税收优惠方式看。此前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以及目前的个人养老金中都是采取EET的递延征税模式,对于高收入群体有一定的激励作用,但低收入群体因收入达不到起征点而无法享受,不利于提升制度的公平性和覆盖面。根据国际经验,个人养老金的税收优惠还可以考虑采取直接财政补贴方式,如德国的里斯特养老金计划中,国家给予每位参保人的全额津贴补助为175欧元/年,2008年前出生的每位孩子得到津贴补助为185欧元/年,2008年之后出生的每位孩子得到的补助为300欧元/年。澳大利亚为鼓励更多中低收入人群参加补充养老保障制度,向个人缴费匹配缴费:若个人从税后收入中缴纳超级年金基金,则个人每缴纳1澳元,政府也将匹配缴纳1.5澳元,每人每年最多可得到1000?1500澳元的政府补贴。

  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发展是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努力方向

  在我国基本处于中度老龄化阶段的背景下,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银发经济,是新时期金融机构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题中之义。应积极推动养老金第三支柱发展,做好养老金融“大文章”,需要政府、金融机构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

  第一,积极应用创新技术,加强养老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

  为适应不同年龄段和风险偏好的人群需求,应开发多样化的养老金融产品,如定制化的养老投资组合、长期养老保险产品及与养老相关的资产管理服务。同时,需要提供更为个性化的养老规划咨询服务,帮助个人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合适的养老金融计划。此外,创新技术如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应用可以用于优化产品设计和提升服务效率,从而更好满足市场需求。

  第二,完善养老金融的法律法规和监管体系。

  养老金融具有混业经营的特点,涉及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乃至养老产业等多主体。监管主体不仅包括证监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还涉及人社部、民政部等多主管部门,容易形成多头监管和监管真空问题。应当建立一个全面、协调的监管体系,明确各监管机构的职责和合作机制,以确保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同时,需要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养老金融产品的创新和风险管理提供法律支持和指导。此外,加强市场监督和消费者保护机制,以提高市场透明度和参与者信心,是推动养老金融健康发展的关键。

  第三,提高公众对养老金融的认识和参与度。

  通过多渠道宣传教育,增强公众对养老金融重要性的认识和理解,同时提升他们对不同养老金融产品的知识和风险意识。政府和相关机构可以组织养老金融教育活动,提供咨询服务,帮助公众制定合理的养老金融规划。此外,通过提供税收优惠等激励措施,鼓励个人和企业积极参与到养老金第三支柱的建设中,增加市场的活跃度和覆盖面。

  奋发新时代,奋斗新征程!发展养老金融,意义重大,但任重道远,让我们携手努力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保险篇章的目标而奋斗!

  (作者为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

  2024宏观经济金融展望(上)

  2023年10月,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强调,要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完善金融体制,优化金融服务,防范化解风险,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推动我国金融高质量发展。会议还指出,要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进一步为金融行业提供高质量服务指明了结构性方向。

  2023年12月11—12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指出,2024年要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进一步推动经济回升向好。多出有利于稳预期、稳增长、稳就业的政策,在转方式、调结构、提质量、增效益上积极进取,不断巩固稳中向好的基础。强化宏观政策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强政策工具创新和协调配合。

  党的十八大以来,金融业围绕阻碍金融平稳发展的一系列体制机制问题,聚焦现代金融企业制度、金融市场体系建设、金融要素定价等重点领域,持续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推动金融和科技深度融合,大幅提升了金融服务效能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推进高质量发展还有许多卡点瓶颈。

  通过本次组稿,我们希望在未来对相关金融机构的专业服务能力要求更高的市场环境下,促使行业更好探索五篇金融大文章的高质量发展。

  卷首语

  宗良:2024年的新思路、新动能、新局面
  文/宗良 中国银行首席研究员、国家制造强国战略咨询委员会委员

  展望2024年,全球政治经济形势不确定性较大,有挑战,更有机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必须把坚持高质量发展作为新时代的硬道理,2024年要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这释放了很明确的、做好经济工作的信号,也指明了努力方向。

  高度· 展望

  1、杜金富 张红地:从金融角度看如何化解地方政府债务
  文/杜金富 张红地
  张红地 北京语言大学经济研究院研究员

  由于多年的积累,地方债风险已经成为影响我国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主要风险之一,已经到了必须化解的阶段。由于地方债具有财政金融共同属性,本文拟从金融的角度,研究我国地方政府债务形成的主要原因、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对金融稳定的影响及如何规避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向金融机构转移等几个方面的问题。

  2、周延礼:加快养老金融发展步伐 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保险篇章
  文/周延礼 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

  从金融市场结构看,个人养老金作为第三支柱的发展积累资金,能够激发金融市场各领域的创新能力和活力,为资本市场引入长期稳定资金,促进经济金融的融合可持续健康发展意义重大。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完善和推广还能够提高居民的养老金融的规划意识,促进整个社会对养老金融的重视,形成全民参与的养老金融新局面,增强居民的财富管理能力。

  3、盛松成: 我国房地产未来可能呈L型发展态势
  文/盛松成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经济学与金融学教授,上海财经大学教授,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论坛研究院院长。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长期看,我国房地产市场可能呈L型发展态势。我国经济的增长韧性、刚需和改善型需求的普遍存在以及城镇化发展的稳步推进,是我国房地产市场探底的“下限”;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大方向将使资源更多流向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

  广度 · 提升

  4、吴卫星 蒋旭航 屈源育:
  未来三年金融发展展望:完善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增强金融服务能力
  文/吴卫星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
  蒋旭航、屈源育单位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23年,我国经济逐步回归常态,但民营经济活力有所不足、地方政府债务压力较大、国际市场需求回落等问题成为目前制约经济增速的主要因素。展望未来三年,预期金融领域将会有更多的政策端发力,助力经济增速重回较高水平。

  5、张平 杨耀武:2024年中国经济增长动力和经济发展循环
  文/张平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上市公司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原副所长
  杨耀武单位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需重视中国经济增长减速后的资产定价周期变化所带来的资产—现金流—负债的循环对短期消费、投资、货币循环和金融稳定的影响,应把握资产估值周期变化,加强宏观经济治理,推动中国经济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

  6、田辉:人民性是我国金融体系向高质量转型的核心衡量标尺
  文/田辉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研究员

  我国金融业正在努力朝着高质量发展转型而不懈努力。如何评估努力的方向是否正确、达成的效果是否可期,人民性是一把关键的衡量标尺。坚持金融的人民性是未来我国金融发展的必然方向,不是金融机构出于社会责任可做可不做的事情,而是走中国特色发展之路以及朝向高质量转型进程中的必然选择。

  深度 · 勃发

  7、宗良 王思嘉:未来3~5年绿色金融发展的机遇与路径
  文/宗良 中国银行首席研究员、国家制造强国战略咨询委员会委员
  王思嘉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硕士生

  未来3~5年是兑现2030年碳达峰承诺的关键时期,要保证双碳目标顺利达成,关键是做好系统性规划,稳步推进绿色金融政策制度建设,同时积极参与国际协作,借鉴国外优秀实践并结合中国实际改良落地,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绿色金融体系。金融机构要在战略上高度重视绿色金融发展,在整个市场中起到表率作用。

  8、徐高:以“全民国企持股计划”根本化解中国经济的困局
  文/徐高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兼职教授

  本文建议,通过“全民国企持股计划”实质性推进消费转型。这一计划的目的是在不改变国企所有制的前提下,在国企与居民两大部门之间构建起财富效应联系。在“全民国企持股计划”中,关键是通过设立多个国有投资基金,构造两个竞争市场,从而建立起调节消费与投资的市场机制。

  9、邢成 吴施忆:
  2024信托业:新分类背景下实现新跨越
  文/邢成 清华大学法学院金融与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
  吴施忆 新财道家族研究院实习研究员

  未来信托公司的差异化发展可分为业内差异化和业外差异化。前者是指行业内各机构之间在产业、股东、人才、客户资源、市场渠道等禀赋差异下,通过打造自身的专业特色和业务特色等,以特色化定位,开展异质性竞争;后者是指在新分类监管导向下,信托公司将完全或大部分摆脱过去的“类影子银行”属性下同质性竞争的传统模式,全面回归信托本源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