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经济研究小组/文

  十八届三中全会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完善金融市场体系”的论述着墨不多,但其所要求的金融改革原则明确、任务清晰、内容详实、措施有力。银行体系改革中的两项核心举措是利率市场化和民营商业银行准入,然而这两条举措却被国内外诸多经济学家和分析人士视为对现有商业银行构成冲击甚至是严重打击的负面因素。

  那么,利率市场化和民营银行准入真的会是中国银行业的不可承受之击吗?

  利率市场化冲击被夸大

  针对利率市场化,目前业界的一种普遍观点是,较之发展较为成熟的国外银行,中国的银行业务相对单一,中间业务发展不足,利息收入占了总业务的很大比重,而利率市场化将大幅挤压银行业的利差和利润空间,严重影响中国银行业的整体盈利性。那么,中国的银行在业务结构上和国外究竟存在多大差距呢?

  我们选取了在银行中间业务开发和拓展方面采取不同原则和策略的两大银行派系作为参照物,即以德国为代表的保守稳健派,和以美国为代表的创新激进派。根据德意志银行的统计数据,2001~2010年间,德国银行业的利息净收入约占总收入基本在70%~74%的范围(除了在2008年出现了84.5%的奇异高点)。根据美国联邦存款保险(放心保)公司的统计数据,从1992年到2012年,美国银行业利息净收入占比的总体水平在60%~70%的范围内波动,2000年之后到2008年之间,呈现较低的水平,近年又有所回升,到2012年约为63%。

  中国的情况又是怎样呢?统计数据显示,就目前中国银行业的总体水平而言,传统存贷业务收入的占比约为80%,其中四大国有银行利息净收入约占总营收的75%,其他股份制银行利息净收入占总营收比例则超过90%。截至2012年,农行该比例为81%,中行、建行和工行较低,分别为70%、77%和78%。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浦发银行(600000,股吧)该比例较高,为88%,民生银行(600016,股吧)和招商银行(600036,股吧)较低,分别为75%和78%。

  可见,单单就业务结构中传统存贷业务与新型中间业务的对比而言,中国的大中型银行与国外主流、成熟银行的差异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大。而针对最近媒体关于中国的银行“坐收(存贷利差)暴利”的一片质疑,不妨将中国的银行与世界范围内的“左邻右舍”做一番历史和横向的对比,以便得出较为客观的评论。

  美国于上个世纪70年代初开始推行利率市场化,其后的二十多年中美银行业的净息差(Net Interest Margin)水平出现了明显的扩张,最高曾经达到约4.9%的水平。之后随着经济、金融和行业周期,美国银行业的净息差水平经历了波动下行,目前处于3.2%左右的历史较低水平。

  研究显示,中国银行业的净息差水平处于主要新兴市场国家银行业净息差的低端、发达国家银行业净息差的中间区域。1998年以来,中国银行业的净息差水平基本处于2.2%~3.2%之间,2010年、2011年和2012年中国整体银行业的净息差水平分别为2.57%、2.79%和2.76%(其中大型商业银行净息差水平分别为2.41%、2.58%和2.594%,其他上市银行分别为2.65%、2.89%和2.85%),约处于15年均值水平附近。可见“暴利”之说有失公允。

  可以预见,随着金融改革的推进,利率定价机制由无视成本的统一定价走向按成本核算的差异化定价,行业参与者中新生力量(如民营银行)的加入、小微企业贷款的大幅增长、积极而富有活力的差异化业务模式将为中国银行业带来更加广阔的业务和盈利空间。

  因此,我们认为,“中国银行业在利率市场化之后必然会面临息差被大幅挤压的风险”的观点也是缺乏依据的。当然,在这些看似简单的百分比背后还隐藏着诸多深层次因素(诸如投资习惯、存贷偏好、金融市场发育程度、深度和层次等等)。银行业务的演化背后的“推手”还是它们所处的特定的经济环境以及资本市场本身的变动。正如发达经济体各大“主流银行”一路走来那样,中国的银行也将在这股推力下继续沿着金融创新和业务多元化的道路前行,而中国的各大“主力银行”和世界主流银行之间的差距也将继续快速地缩小。

  同时,可以预见,中国的利率市场化进程将在效率和审慎以及金融安全之间达到平衡,从而具备高安全系数的特点。

  民营银行准入有利于以小促大

  那么,民营银行的加入究竟又将对中国银行业的发展构成怎样的影响呢?

  中国银行业所有制改革是银行业改革的一个关键步骤,而“民营银行准入”实质上是所有制改革的一个极为重要的后续和深入步骤。于2003年末启动的股份制改革对中国银行业整体竞争力的提升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各商业银行在资产质量、盈利水平、竞争力等方面都得到了明显的提高,与国际银行业的差距逐步缩小,银行的内部管理体制也发生了深刻变革,初步建立了现代公司治理构架。

  相对于股份制改革的大刀阔斧和全面铺开,“民营资本准入”的步骤则显得十分审慎。迄今为止,于1996年被批准成立的民生银行仍然是中国境内第一家,也是唯一一家民营银行。可见监管层在实施向民营资本开放金融业的过程中采取的是有计划和有步骤的策略,以避免对现有金融体系产生过度冲击。

  关于“为什么我们需要民营银行”,此前人们对这个问题的讨论过多地停留在技术层面,比如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而事实上,民营银行之于中国有着更为深刻的含义。推进银行业的市场化,国有商业银行改制是个办法。但是,既往的经验表明,建立一个排除所有制歧视色彩的纯粹商业化的银行业市场准入标准是个更为重要的办法,而民营银行则是银行业市场化的标志性事件(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等技术层面的问题只不过是这个标志性事件的附加值)。

  鉴于目前中国银行业的集中度(大中型商业银行的资产占比超过60%),民营银行作为“强力酵素”,加入到中国银行业的庞大体系中,将以其自身全新、独特的活力机制,催发大中型商业银行自身的变革,从而起到促进整个体系“加速发酵”、“以小促大”的积极作用。

  那么,民营银行的加入是否意味着给中国银行业加入更大的风险因素呢?为了对接《巴塞尔协议Ⅲ》的国际新资本监管标准,银监会制定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了适合中国国情的、更加严格的资本充足率标准,核心一级资本、一级资本和总资本充足率分别达到7.5%、8.5%和10.5%的要求,系统重要性银行分别达到8.5%、9.5%和11.5%的要求,同时,银监会也将操作风险纳入了风险加权资产的计量,同时把资产证券化及场外交易纳入资本监管。

  截至2012年末,中国商业银行整体加权平均资本充足率已达到13.25%,核心资本充足率达到10.62%。2013年一季报显示,在披露资本充足率信息的15家上市银行中,除平安银行(000001,股吧)以外,都已经达到了总资本充足率的要求。在资产结构方面,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和大部分中小型股份制商业银行均表现较为稳健。可以预见,未来随着存款保险制度等各项保障机制在中国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大、中、小型商业银行继续被纳入到严格的监管范围,银行业的整体风险水平将会继续处于可控的状态。

  如果说过去十年中,高速增长的存贷款规模、相对宽广和稳定的利差、较为温和的信用环境等因素促成了中国银行业的大幅增长,那么当前随着中国金融改革步伐的加快,利率市场化进程的推进和行业开放程度的提高,以及发生着根本转变的外部市场环境,中国的银行则必须为迎接新一轮的比赛进行热身,积极应对逐渐高企的存款成本、日趋白热化的同业竞争、日新月异的技术创新和逐步升级的监管压力等。而近期,针对最受关注的“存贷比”指标的“存废”之争,银监会表示,存贷比仍被纳入监管,同时也将不断完善存贷比监管考核办法。可见,监管层采取的是一种积极、审慎的原则,在推动银行到深水区试水的同时并不会疏于对其的监护。

  中国银行业的“质地”和在既往的经营表现其实都相当不俗,在世界范围内,无论是产业规模、盈利性还是风险控制,中国银行的表现都堪称可圈可点(中外银行业的收入、盈利性和风险指标对比如表所示)。

  然而,中国银行业的“价值发现”之路却或许会经历一些曲折。中国银行业未来的发展以及发展道路的重大选择对中国、亚太乃至全球经济都会产生重大和深远的影响。

  中国的银行究竟是会走向继续“脱管制、去管制”的自由经济市场化道路,还是被收回到更加紧绷的“监管、管制”的缰绳之下?纵观世界范围内银行业的发展历程和几经起伏,不难悟出其中道理:在严格监管和市场化之间、在存贷立行和金融创新之间、在去杠杆化和杠杆化之间、在规模化的“大而美”和个性化的“小而美”之间,因地制宜地找到合乎时宜的平衡点才是金科玉律。我们相信,作为后起之秀的中国银行业,完全可以借鉴发达国家成熟银行的成功经验,同时避免重蹈它们的错误和失误,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道路。

  (2012经济研究小组是一个民间经济研究组织。联系邮箱:gem.group2012@gmail.com)

  摄影记者/高育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