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亿阳集团应支付中山证券2.09亿元债券本金及利息

2019-01-03 20:55:44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刘艺文

  上证报讯 1月3日晚间,锦龙股份公告称,旗下控股子公司中山证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北京一中院”)《民事判决书》,中山证券诉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亿阳集团”)一案,由北京一中院于近日作出一审判决。

  判决内容显示,被告亿阳集团应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原告中山证券债券本金2.09亿元及自2017年1月27日起至2017年11月21日止的利息。(刘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