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管项目踩雷受处罚 九州证券向前员工索赔3.36亿元被法院驳回

2019-11-28 22:44:56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王红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则九州证券与王继哲劳动争议的二审民事判决书。判决书显示,九州证券曾向一审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判令王继哲赔偿九州证券3.36亿元,并退还已发项目奖金178.64万元。因一审法院驳回诉讼请求,九州证券上诉至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也驳回了九州证券诉讼请求,且为终审判决。

  王继哲曾为九州证券员工,中国证券业协会官网信息显示,王已于去年底离职。那么,九州证券为何要将前员工告上法庭,要求巨额赔偿?

  回溯事由,2017年,九州瀚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成立,包含一期产品和二期产品,成立规模分别为1.92亿元和1亿元,存续期为1年。募集资金最终用于为金银岛提供融资。但由于金银岛的流动性出现问题,九州翰海资管计划的上述两期产品无法如期清算,在2018年相继违约。

  2018年11月,青海证监局下发了两份关于九州证券的公告。公告显示,九州证券在管理九州瀚海系列资产管理计划的过程中,存在四项违规。一是产品推介时宣传保本保收益。二是在尽职调查、资金管控、投后资产管控等方面不到位;三是信息披露不及时;四是处置投诉不得当。根据相关规定,青海证监局对九州证券采取了暂停开展新的资产管理业务6个月(资产证券化业务除外)的措施。

  九州证券认为,在上述事项中,王继哲严重工作失职,公司被监管部门采取停业整顿的监管措施,给公司造成巨大不良影响、巨额经济损失。故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并退还已发放项目奖金及其他合理费用支出。

  对此,二审法院认为,九州证券被监管部门采取停业整顿处罚的公告内容并未显示与王继哲工作存在直接关系,且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包含多个流程,若仅由员工个体承担全部公司风险和责任,显失公平,公司的集体决策不能简单推卸为由某员工独自承担。基于上述原因,二审法院决定维持一审原判,驳回九州证券全部诉求,并确定为终审判决。(王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