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元证券及其相关负责人因在公司以外营利性机构兼职被出具警示函

2022-12-05 17:25:29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严晓菲 记者 徐蔚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严晓菲 记者 徐蔚)12月5日,浙江证监局发布公告称,金元证券瑞安安阳路证券营业部负责人叶羽在任职期间,存在在公司参股或者控股的公司以外的营利性机构兼职的行为。金元证券在知悉叶羽有关兼职行为后,未按规定向浙江证监局报告,反映出公司内部控制不完善、合规管理不到位。

  浙江证监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五款,《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根据《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对金元证券及叶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