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融证券因研究业务问题收到三张“罚单”

2023-07-18 14:39:35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汤立斌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汤立斌)继一周前,因合规管理制度体系不完善被出具警示函后,国融证券再收三张“罚单”。7月18日,内蒙古证监局披露了三份针对国融证券研究业务问题的监管措施。

  经查,国融证券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制度规定不完善及执行不到位,如未及时更新完善证券研究报告业务内部管理制度,在研究池管理等方面的内控管理有效性欠缺,研究报告质量控制和合规审查不足,对第三方刊载或转发公司研究报告管理不到位。二是证券研究报告制作不审慎,个别研究报告存在内容表述不严谨、分析与结论逻辑一致性不足、未注明引用信息来源、底稿不完整等情形。

  上述情形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等规定,内蒙古证监局决定对国融证券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该公司加强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管理,按照内部问责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内部问责。

  此外,作为国融证券研究与战略发展部时任负责人,徐倩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管理责任;作为公司证券分析师,张志刚发布的某研究报告存在内容表述不严谨、分析与结论逻辑一致性不足、未注明引用信息来源、底稿不完整等问题。

  根据相关规定,内蒙古证监局决定对徐倩和张志刚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督促二人认真吸取教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自身执业行为。

  记者注意到,短短一周内,国融证券已被监管“点名”两次。

  7月12日,内蒙古证监局披露,国融证券以“财务顾问”名义实施蒲公英项目过程中,未制定相关合规管理制度规范员工展业行为,反映出公司合规管理制度体系不完善的问;该项目还存在工作底稿归档不完整、不规范等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内蒙古证监局决定对国融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提醒公司引以为戒,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合规内控制度,切实提升业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