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对东兴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2024-01-16 21:22:03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李雨琪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李雨琪)日前,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对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东兴证券作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受托管理期间未严格遵守执业行为准则,存在未对发行人未披露相关重大债务逾期及诉讼事项保持必要关注,未在2019年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中披露相关债务逾期及诉讼事项、当年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的基本情况与处理结果,未定期跟踪及披露募集资金专户运作情况等情形。东兴证券在受托管理过程中存在履职尽责不到位的情况,未能督导发行人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相关信息。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东兴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