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分类改革大幕开启 A股市场机遇几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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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于29日联合发布《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此前,该《分类意见》已于10月13日经中央深改组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随着文件的正式发布,作为本轮国企改革“重头戏”的分类改革大幕终于拉开。
中国证券网 分析师热议:国企分类改革大幕开启对A股市场究竟有着怎样的影响?哪些概念个股或将最大受益?
项超政:我们认为该意见标志着作为国企改革核心内容之一的分类改革大幕终于拉开。与员工持股等措施相比,此次《意见》重点提到的整体上市、处置低效资产,能够更加立竿见影地提升盈利能力。可关注纺织、电子、房地产等充分竞争行业内的小市值国资公司,如龙头股份(600630)、仪电电子(600602)、鲁商置业(600223)。
何金生:国企改革顶层文件陆续发布,可适当关注存在国企整合预期的个股,逢低关注为主。
肖玉航: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于29日联合发布《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如果从时间来看,其效率不高,因为混和与分类在几个月前就多次提及,此政策是个分类改革,对市场影响有限,建议关注分类中的上层,此消息从市场综合来看,为中性消息。
- 导读:
- 国企商业类公益类划分落定 过剩行业除"僵尸"有望再提速
- 国企分类改革大幕开启
- 国企分类改革大幕终于拉开 将积极实行股权多元化
(中国证券网 汪茂琨整理)
国企分类改革大幕终于拉开 将积极实行股权多元化
作为国企改革的基石,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于昨日联合发布《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简称《分类意见》)。此前,该《分类意见》已于10月13日经中央深改组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随着文件的正式发布,作为本轮国企改革“重头戏”的分类改革大幕终于拉开。
“国企改革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国有企业功能定位,这是新时期深化国有经济改革的逻辑出发点。对于约110家央企来说,这也是其成立以来的第一次分类。尤其在供给侧改革的背景下,国企分类的重要性更加凸显出来。”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据记者表示,虽然本次《分类意见》未具体说明哪个行业划归哪一类,但是有望在未来的实施细则中进一步明确。
《分类意见》提出,立足国有资本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结合不同国有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现状和需要,根据主营业务和核心业务范围,将国有企业界定为商业类和公益类。这两类企业在改革、发展、监管和考核等方面都将会有不同的政策。其中,商业类国有企业要优化资源配置,加大重组整合力度和研发投入,加快科技和管理创新步伐,持续推动转型升级,培育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国有骨干企业。
资深国企改革专家张喜亮此前接据记者采访时表示:“国企分类将是重组整合的重要条件。在国企改革顶层方案发布后,国企的整合首先要从企业功能分类开始,在分类的基础上,国企才可实施同业竞争资源、业务板块的合并。整合应当更符合市场经济的规律,更有利于做强最优做大战略要求。”
具体到组织实施上,将按照谁出资谁分类的原则,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负责制定所出资企业的功能界定与分类方案,报本级政府批准;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直接监管的企业,将根据需要,对所出资企业进行功能界定和分类。
值得注意的是,国企分类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意见指出,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战略需要,结合企业不同发展阶段承担的任务和发挥的作用,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基础上,适时对国有企业功能定位和类别进行动态调整。
此外,国务院国资委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关于地方企业和金融、文化类企业分类问题。考虑到全国各地国有资本状况存在较大差异,《分类意见》也给地方操作留下了空间。各地要结合实际合理界定本地国有企业功能类别,实施分类改革、发展和监管。金融、文化等国有企业的分类改革,中央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分类完成后,改革也将分类推进。《分类意见》提出,商业类国有企业要按照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要求,加大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力度,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其中,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原则上都要实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积极引入其他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国有资本可以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参股,加大改制上市力度,着力推进整体上市。而对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国有企业,则要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地位,支持非国有资本参股。对处于自然垄断行业的商业类国有企业,要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原则积极推进改革,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促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对需要实行国有全资的企业,要积极引入其他国有资本实行股权多元化。
此外,公益类国有企业可以采取国有独资形式,具备条件的也可以推行投资主体多元化,还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特许经营、委托代理等方式,鼓励非国有企业参与经营。
另据新华社报道,自9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来,截至12月29日,已有关于混合所有制、国有资本管理体制等细分领域的十个配套文件陆续出台,另有九个文件即将出台。(上.证)
国企分类改革大幕开启
国资委、财政部、发改委29日联合发布《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将国有企业界定为商业类和公益类。这意味着,作为国企改革重要一项的分类改革大幕就此开启。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李锦认为,分类是国企改革的重大突破,是整个国企改革的前提和基础,决定着改革全局,涉及未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国企并购重组等举措。在界定国企功能和分类的基础上,国有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将进一步推进。
为多项改革举措铺路
《意见》明确,立足国有资本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结合不同国有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现状和需要,根据主营业务和核心业务范围,将国有企业界定为商业类和公益类。商业类国有企业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按照市场化要求实行商业化运作,依法独立自主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实现优胜劣汰、有序进退。其中,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国有企业,要以保障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运行为目标,重点发展前瞻性战略性产业,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安全效益的有机统一。公益类国有企业以保障民生、服务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主要目标,必要的产品或服务价格可以由政府调控;要积极引入市场机制,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能力。商业类国有企业和公益类国有企业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经营机制必须适应市场经济要求。
国资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并科学分类,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前置性工作。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改组或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等重大改革举措的完善和落地,都需要以清晰界定国有企业功能与类别为前提。对国有企业进行功能界定与分类,有利于根据不同类型企业特点有针对性推进改革,将改革引向深入。
将国有企业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主要基于四个方面考虑。一是充分考虑企业的功能作用和未来发展方向,有利于推动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有利于国有企业更好地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保障国家安全;二是充分考虑企业经营的多样性、复杂性,分类宜粗不宜细;三是充分考虑企业所属行业特点和实际情况,目前国有企业大都属于多元经营,分类主要依据主业和核心业务;四是充分考虑各地不同发展实际,在遵循国家统一分类原则的前提下,允许各地结合实际,界定国有企业功能类别。
适时动态调整
国资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意见》提出的“谁出资谁分类”原则,应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负责制定分类方案,具体程序为各级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负责制定所出资企业的功能界定与分类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直接监管的企业根据需要对所出资企业进行功能界定和分类。企业的功能不是一成不变的,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战略的需要,结合企业不同发展阶段承担的任务和发挥的作用,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基础上,适时对企业功能定位和类别进行动态调整。考虑到全国各地国有资本状况存在较大差异,《意见》也给地方操作留下了空间,各地要结合实际合理界定本地国有企业功能类别,实施分类改革、发展和监管。
李锦认为,这次分类保留了很大的宽容度,充分考虑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特点,在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对企业功能定位进行动态调整。同时,充分考虑各地不同发展实际,在遵循国家统一分类思路原则的前提下,允许各地结合实际,划分并动态调整本地国有企业功能类别。按照“谁出资谁分类”的原则,国资委作为政府出资人代表来分类,强调地区与动态特征,是实事求是的态度,使得国企改革更有针对性,更符合实际。
两类企业差异化发展
《意见》对两类企业的改革方向提出了不同要求。对于商业类国有企业,要按照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要求,加大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力度,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成为充满生机活力的市场主体。商业类国有企业又分为三种情况。一是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企业,原则上都要实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积极引入其他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国有资本可以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参股,加大改制上市力度,着力推进整体上市;二是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企业,要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地位,支持非国有资本参股;三是处于自然垄断行业的企业,要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原则积极推进改革,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促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对于需要实行国有全资的企业,要积极引入其他国有资本实行股权多元化。对于公益类国有企业,可以采取国有独资形式,具备条件的也可以推行投资主体多元化,还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特许经营、委托代理等方式,鼓励非国有企业参与经营。
《意见》对两类企业的发展方向提出了差异化要求。对于商业类国有企业,要优化资源配置,加大重组整合力度和研发投入,加快科技和管理创新步伐,持续推动转型升级,培育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国有骨干企业。一是对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企业,要支持和鼓励发展有竞争优势的产业,优化国有资本投向,推动国有产权流转,及时处置低效、无效及不良资产,提高市场竞争能力;二是对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企业,要合理确定主业范围,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加大国有资本投入,在服务国家宏观调控、保障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运行、完成特殊任务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对于公益类国有企业,要根据承担的任务和社会发展要求,加大国有资本投入,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严格限定主业范围,加强主业管理,重点在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方面作出更大贡献。(中国证券报)
国企商业类公益类划分落定 过剩行业除“僵尸”有望再提速
12月29日,国资委、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正式公布。《意见》明确国有企业将被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在发展方向、监管方式和考核方式上,两类国企都将分类施策。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研究员袁东明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国企改革的关键是将商业类的国企推向市场、参与竞争。明确国企的功能分类,有助于推动商业类国企股权多元化改革,在经营机制和企业治理结构上也更能满足市场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提出,商业类国有企业要依法独立自主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实现优胜劣汰、有序进退。而且,对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要推动国有产权流转,及时处置低效、无效及不良资产。
在业内专家看来,过去,过剩行业的“僵尸企业”可能顶着国有企业的“光环”而难以及时退出。如今,对商业类竞争行业的国有企业来说,接受市场竞争、优胜劣汰或将成为常态。
分类施策避免“一刀切”
目前我国的国有企业数量仍在15万家以上,由于没有明确的功能界定和分类,国有企业经常面临发展方向不清、监管考核方式缺乏针对性的问题。
在袁东明看来,国有独资企业和一些市场化程度已经很高的国有企业在功能定位、发展方向都有差异,以前“一刀切”的改革、监管方式实际上造成了很多不公平。
此次《意见》明确,将根据主营业务和核心业务范围,将国有企业界定为商业类和公益类。袁东明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目前来看,中央企业基本上都应属于商业类国企。其中也可再划分出竞争领域的国企和重要行业、关键领域国企。公益类国企主要集中在地方上,例如城市的水务、供热等公司。”
《意见》显示,未来在改革、发展、监管和考核上都将分类施策。对于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要积极引入其他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加大改制上市力度,着力推进整体上市。对其监管和考核的重点也将集中在提高国有资本回报、规范国有资本运作、维护国有资本安全等方面。
公益类国有企业则以保障民生、服务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主要目标,把提供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作为重要监管内容,考核重点则是成本控制、产品质量、服务水平等。
商业类国企将有进有退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对于如何组织实施分类,《意见》没有给出具体方案,这可能还要根据各地实际选择操作细则。
袁东明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分类的关键在于让那些商业类的、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的国有企业真正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搞活经营机制,以市场原则参与竞争。《意见》提出着力推进整体上市,这样才能使”母公司“层面的经营机制和治理结构转变。”
《意见》除提及商业化运作、股权多元化的改革方向外,还要求实现优胜劣汰、有序进退。同时还要及时处置低效、无效及不良资产,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李锦表示,“目前国有企业在传统产业、产能过剩行业、重化工行业分布较多,而去产能作为明年的重点任务,意味着这些国企将有部分退出市场。”
此外,袁东明表示,国有企业退出不仅包括企业退出市场,还应包括资本的退出。例如亏损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盘活资产后可能还有价值,民营资本愿意进入,国有资本也可以选择退出。(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