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入市时点由管理机构决定 意在保值增值

2015-08-29 09:06:44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

  证券时报记者 曾福斌

  随着《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的发布,地方养老金的入市已经没有悬念,但其入市时点以及首批入市资金规模,仍然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对此,财政部副部长余蔚平昨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养老基金开展投资运营,应该不是太远的事情。

  人社部副部长游钧则表示,养老金入市有基金结构的问题,也有分批、分步到位的问题,有一个时间过程。对于具体的入市规模和试点,则完全由市场管理机构根据市场情况来自行确定。不过,游钧同时强调,养老金投资的目的是保值增值,并不是人们说的所谓的托市或者救市。

  入市为保值增值非救市

  对于养老金可投资资金规模有多大,主要由两方面因素决定。游钧表示,一是到2014年年底,养老基金的累计结余是3.5万亿,但是各地具体情况不同,有的积累比较多,有的较少,存在结构性差异;二是要留足当期的支付准备金。

  游钧称,经大致测算,能够用于投资的资金量在2万亿左右,这个数字不一定准,未来基金规模如果能够持续增长,可投资金规模还会有一定的涨幅。

  《办法》规定,养老金入市的比例上限是30%,近期股市的波动是否会影响养老金的入市?

  对此,游钧表示,我们更多的是关心基金自身安全前提下的保值增值问题。养老基金投资遵循多元化投资原则,其中明确基金可投资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权益类产品,不超过净值的30%。股票作为一个成熟的投资产品,短期内是有波动的。但养老金追求的是长期、稳定的收益,所以在制度设计上要留有空间。

  游钧同时称,养老金开展市场化投资,对中国实体经济和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都是有积极作用的。但养老金投资的核心是保值增值,所以,股市波动,所谓的托市或者救市,都不是基金的功能和责任。

  对于入市,游钧指出,养老金到了托管机构、投资机构手上,他们会根据市场情况,把握入市时间,入市时点,政府并不直接操作。

  正抓紧制定配套政策

  《办法》出台后,仍需一些具体配套政策及细则才具可行性。

  对此,余蔚平表示,目前,我们正在根据《办法》的有关规定,研究制定养老基金委托投资资金的归集办法,确定中央、省、市县之间,还有受托机构之间,资金划入划出的具体流程。

  与此同时,余蔚平表示,还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抓紧研究制定《办法》的相关文件和配套政策,积极做好前期的组织实施工作,在资金上划到中央以后尽快正式开展投资运营工作。

  余蔚平表示,养老金的筹集方式是国家、单位、个人共同负担。从国家来说,国家财政不仅通过税收优惠政策给予支持,同时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不足的时候给予补贴。从财政来说,这些年不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大了对养老保险的支持。

  根据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数据,从1998年到2014年,各级财政对养老基金的补贴共计2.56万亿元,占到2014年末基金滚存结余的72%。

  余蔚平称,目前养老保险基金还没有实现全国统筹,各省的具体情况不一,有的集中在省级管理,有的可能分散在市县一级。但是,需要跟大家讲的是,“不管是省级统筹还是市县统筹,基金都要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此外,余蔚平建议,国家支持养老金的投资运营,对养老基金投资要提供税收优惠政策,同时,要择优选取养老基金受托机构和市场化的投资机构,并且加强风险的控制和监管。

  五措施保障基金安全

  作为老百姓(50.45, 0.00, 0.00%)的养命钱,养老金的安全无疑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对此,游钧表示,《办法》共十一章72条,贯穿整个《办法》的核心主线就是基金安全,必须始终把握的根本点。

  对于如何保障基金在安全的前提下保值增值,主要有五方面内容:

  一是《办法》确定了多元化的投资原则,明确基金投资产品有20多种,也就是不能把“鸡蛋都放在一个篮子”里面。

  二是判断基金是否安全,应该看它的长期性、整体性,不能因为出现短期的、暂时的波动,就怀疑它的安全性。如果要保证每时每刻的收益都是正的,这样反而影响基金长期稳定的收益。

  三是《办法》确定要建立风险准备金,专门用于弥补可能会出现的一些投资亏损,其中受托机构按年度净收益的1%来提取,投资管理机构按管理费的20%来提取。如果受托机构和投资管理机构违规造成基金损失,还要追究法律责任并赔偿损失。

  四是要选择优秀的人才、优质的机构来进行受托、托管和投资,当前是委托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作为受托机构,对托管机构和投资管理机构也有明确要求,要具有全国社保基金和企业年金的投资管理经验,或者具有良好的管理业绩和社会信誉。

  五是要加强监管。基金开展市场化运营,政府的责任不是减轻了,而是加重了,市场监管将成为常态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