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中小企业票据金融服务市场化体系的对策研究

2015-09-16 14:44:44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李丹丹

  新世纪以来,中小企业票据融资快速发展,但中小企业票据融资难且贵的现象普遍存在。当前,我国中小企业票据融资存在着中小企业资信条件不足,票据市场产品和主体单一等诸多问题。从现实看,中小企业票据融资的资金供求失衡是中小企业票据融资难且贵的症结。本文认为,新常态下中小企业票据融资增长和金融市场改革为创新中小企业票据金融服务市场化体系提供了市场机遇,有利于提高中小企业票据融资资金供给并完善票据市场融资功能,并提出若干对策建议。

  引言

  在金融市场成熟的国家和地区,在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之外,商业票据已成为中小企业短期融资的重要工具。新世纪以来,我国票据市场在快速发展中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床所,但由于我国金融市场体系尚不成熟,票据融资工具主要为单一的银行承兑汇票(下文称票据),只允许企业签发具有真实贸易背景的票据和到银行办理承兑和贴现,使得中小企业票据融资仍存在着渠道狭窄和方式单一等问题。本文对我国中小企业票据融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并尝试提出创新我国中小企业票据金融服务市场化体系的对策建议。

  一、我国中小企业票据融资的现状与存在问题的剖析

  (一)现阶段我国中小企业票据融资的现状

  1.新世纪以来票据融资发展成为中小企业主要融资方式

  上世纪80-90年代,我国票据融资的主体主要为央企、国企、上市公司等大型企业。新世纪以来,随着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多种短期债券融资工具的创新发展,大型企业具有更多的融资途径选择,上述企业逐步采用成本相对更低的融资性票据开展直接融资。与此同时,中小企业对票据融资业务的认识程度和应用意识明显提升,中小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大量采用签发商业汇票并向银行寻求承兑和贴现以及背书转让的方式进行支付结算和贸易融资,推动票据市场步入快速发展阶段。2014年,全国商业汇票累计签发量22.1万亿元,比2001年增长了16.4倍,年末商业汇票未到期承兑余额9.9万亿元,比20001年末增长了18.4倍;累计贴现量60.7万亿元,比2001年增长了33.4倍,年末贴现余额2.9万亿元,比2001年末增长了9.4倍。据《2014年第四季度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披露,从企业结构看,由中小型企业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约占三分之二。票据承兑的持续稳定增长有效加大了对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

  2.中小企业票据融资难且贵的现象普遍存在

  尽管新世纪以来,商业汇票已成为中小企业重要融资工具,但在我国当前票据市场制度框架下,中小企业票据融资的渠道狭窄且融资成本相对更高。我国现行的票据法规定,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必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券债务关系,即只认可交易性票据。交易性票据首先是一种结算工具和支付手段,中小企业票据融资需要向银行提供销售商品发票、实物抵押、设备按揭、互助担保等。这对于注册资本小、实物价值低、销售不大且下游客户分散的普通中小企业来说,往往难以满足要求。从人民银行披露信息看,中小企业票据融资成本普遍高于同期限贷款利率;同时,在2014年商业汇票承兑费率由银行根据市场原则自主确定之后,银行将根据风险收益对等的市场原则,对中小企业授信提出更严格的抵押、担保等权益要求,否则后者需要缴付更高的承兑手续费和更大比例的保证金,从而中小企业票据融资成本进一步上升。

  (二)我国中小企业票据融资存在的问题剖析

  1.企业自身条件不足和信息不对称制约中小企业票据融资

  据相关统计信息披露,当前我国80%的中小企业集中在技术水平低下和劳动密集型的制造业。总体上看,中小企业经营规模小,管理基础薄弱,公司治理机制不健全,企业制度更新滞后,财务制度透明度低,内部控制不健全,资信度不高,坏账风险大。在此基础上,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信息不对称,对中小企业票据融资服务产生显著不利影响。一是中小企业融资金额较小,单笔票据交易成本相对较高,加之缺乏信誉透明度和统一的信用评级,金融机构难以取得中小企业真实的财务信息,中小企业票据融资的信用风险较大。二是中小企业经营灵活性,其在票据业务办理和交易中的随意性较大,加大了金融机构为其办理票据融资的操作风险和政策风险,客观上制约了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开展票据业务的积极性。

  2.区域票据市场割裂,缺乏统一完善的票据市场

  首先,我国的票据市场仍然处于分割状态,仅在部分中心城市形成了区域性的票据市场,缺乏一个全国统一、完善的市场。其次,票据在各行业、各地区之间的流动性较差。由于各商业银行办理票据业务的出发点是盈利,出于竞争的需要,各行在出现流动性、资产结构等方面问题时,往往是将已贴现的票据转贴现到异地或是再贴现。不能跨区域自主转换资金,制约了票据流通,小额票据流转更加不顺畅,也对中小企业票据融资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3.票据法规等基础设施难以适应中小企业票据融资需求

  由于当前,我国适应中小企业票据融资市场发展的票据法律制度尚不完善,制了票据市场的发展空间,主要表现在:《票据法》中“真实贸易背景”的限定,把融资性商业汇票排除在外,而中小企业融资性票据需求大于交易性票据需求,使得中小企业票据融资需求往往难以得到满足或只能寻求票据中介机构加以包装运作;现行票据法律制度关于“书面形式”的规定滞后于电子票据发展的要求。此外对于设立已有的民间票据中介机构开展票据业务和互联网跨界发展票据融资业务的合法性,以及未来市场需要独立法人资格的票据经营机构和做市商,当前票据法律制度尚未明确。此外,票据电子化交易方式发展滞后,票据交易电子化尚处于起步发展阶段,票据的签发、承兑、背书转让等仍主要采用实物券形式和原始的手工交易方式,影响了中小企业票据融资和交易效率。

  4.中小企业票据融资产品和参与主体单一

  当前,我国票据市场流通的只有交易性票据,且95 %以上为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占比不足5%,并局限在少数大中城市的少数国有大中型企业;融资性票据尚未被法律认可,使得票据市场缺乏足额的交易工具。我国票据市场参与主体仍主要局限于商业银行、信用社和财务公司三类银行类金融机构,而在货币市场中日趋活跃的证券、保险、基金、金融租赁等金融公司还未成为票据市场参与主体。此外,中国企业信用环境尚不健全,票据市场缺乏专业的票据授信、评估机制。这使得票据发行市场的参与主体主要是大型企业集团,而众多中小企业被排除在票据发行市场之外,从而不利于票据市场的扩大发展。

  5.中小企业票据融的市场化资源配置机制不尽完善

  在现有票据业务制度的市场环境下,票据融资具有信贷业务和资金业务的双重属性,使得票据贴现被银行充当信贷规模的调节器,在银行信贷融资业务中处于附属地位,妨碍了中小企业票据融资业务的开展。同时,票据利率体系不尽合理容易引发票据市场利率过度波动,而中小企业票据融资成本相对更高和抗风险能力更弱,难以承受利率大幅波动的负面影响。此外,商业汇票承兑费率市场化定价刚起步,大多数银行仍按照传统万分之五承兑费率标准收取,现阶段银行承兑费率完全不能覆盖正常的风险损失,银行根据市场化原则收取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仍需要经过一段时期的摸索。

  6.市场缺乏中小企业信用评级机构和合理的票据评级方法

  国际经验表明,良好的信用评级体系和机构是商业票据市场发展的必要前提。银行作为企业授信主体,在判断一些中小企业信用级别时更多的是查看账户往来情况等基本信息,还缺乏专业的信用评级技术来作出全面、合理和公正的信用评价分析,部分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往往采用非法手段向银行提供虚假信息以获得较高的信用评级,从而为票据融资创造良好的信用额度。目前,我国信用评级机构大部分都是地方性的,全国性的信用评级机构只有大公国际、联合资信、远东资信和中国诚信等少数几家,核心竞争力不显著,市场份额相当有限,且缺乏商业票据专业信用评级经验。

  7.商业银行票据业务风险防控的内部管理仍较薄弱

  目前,票据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引发了银行票据融资的不规范操作。部分机构为扩大承兑规模,规避承兑保证金管理制度,变相降低中小企业签发汇票承兑保证金比例;一些银行在办理票据业务时存在无序竞争,故意降低票据交易跟单资料要求;有些银行为增加本行票据业务份额,以业务创新为由,降低票据交易利率,放宽承兑、贴现标准。上述违规操作显示出银行票据融资内部管理不尽完善,盲目扩大承兑、降低审慎业务标准将会损害票据市场稳健发展的根基。

  二、新常态下中小企业票据金融服务市场化体系建设面临重大机遇

  (一)新常态下中小企业票据融资需求增长催生更多市场化改革发展的内在要求

  新世纪以来,票据融资以其准入门槛相对较低、使用便捷和转让方式灵活且融资成本相对较低的优势成为中小企业青睐的融资方式。在新世纪票据市场快速发展中,众多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成为最终的持票人,并通过向银行贴现票据解决融资问题。

  十八大后,经济增速放缓和市场竞争加剧,使得中小企业更加重视应用商业汇票来降低融资成本和提升企业竞争力。尽管经济增速放缓降低了企业一般性票据融资需求,但票据融资增速仍高于同期GDP增速。未来一段时期,经济结构加快调整将进一步增强票据市场发展的内在动力。新常态下经济加快调结构和转方式,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前景更加稳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先进装备制造业、高科技信息产业、现代化农业和现代服务业以及中小企业票据融资需求将成为票据市场发展的新增动力,将为金融机构票据业务带来新的商机。

  (二)金融市场深化改革有助于中小企业票据金融服务市场化体系创新发展

  我国金融市场深化改革向纵深推进,利率市场化、金融脱媒化进程加快,金融市场向民间资本有序开放以及社会财富多元化投资需求,将推动票据市场多样化机构体系和多元化创新业务涌现发展。

  首先,在经济增速放缓和银行业竞争更趋激烈的市场环境下,银行将更加重视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是慈航的拓展。其中,加大票据融资和金融服务创新有望成为各家银行的优选和创新重点。主要原因仍在于,中小企业票据融资本身具有较高的资信要求,通常情况下商业汇票本身提供了较高比例的保证金或担保,或是由大型优质企业承兑或金融机构承兑,银行票据业务可以获得承兑手续费,贴现利息收入且可以自行转让交易,能够满足银行对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的要求,在银行信贷经营风险加大时具有较大的潜在业务需求。同时,新常态下银行一般性项目投资类贷款增速的回落,有助于减轻信贷规模调节对票据融资的挤压效应,有利于中小为企业票据融资合理增长。

  其次,金融市场深化改革和创新活力不断增强,社会资本有望提升中小企业票据融资市场投资意愿。当前,在银行存贷款利率尚未完全市场化的条件下,银行存贷款利差仍将存在进一步收窄的空间。当前,按六个月期计算,中小企业票据贴现利率与银行资金成本之间的利差幅度仍远高于半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的利差水平,中小企业希望降低融资成本和银行贴现收益之间存在着市场博弈后的均衡利率水平,此一巨大的市场投融资空间将会促使各类社会资本以各种方式参与博弈。如各家银行创新发展票据资产管理业务,票据中介机构则借助互联网票据跨界创新票据理财投融资业务,在此过程中,证券、基金、信托等金融机构纷纷参与票据市场投资,从而为中小企业票据融资市场引入多元化投资主体。

  三、构建新型票据金融服务的市场化运行体系的总体设想

  当前,我国中小企业票据融资难且贵仍普遍内存在,存在上述问题的实质在于中小企业票据融资的资金供求失衡,中小企业票据融资需求远大于现阶段银行业票据融资资金的供给能力。在当前银行信用风险市场化经营程度不高和缺乏合格避险工具的背景下,银行的信用风险厌恶型特征明显,对中小企业签发票据的承兑和贴现的积极性不高,且银行承兑汇票信用风险主要集聚在银行体系也客观上限制了银行加大对中小企业票据的资产配置。由此,完善发展中小企业票据融资需要更新传统银行业务经营的思路,树立市场深化发展的理念,加快调整票据融资产品结构、市场结构和参与主体结构,改善票据融资供给质量,激发中小企业票据融资市场内在活力,健全中小企业票据融资各环节的风险保障功能。对此,在金融市场深化发展中,应加快构建发展市场化的新型中小企业票据金融服务体系。

  (一)新型票据金融服务的市场化运作模式

  设想的中小企业票据金融服务市场化体系,中小企业可按如下方式签发汇票融资。首先,该中小企业(假设为A企业)应向经人民银行审核同意的资信评级机构(商业银行、专业信用评级机构)申请获取票据专项信用等级。在资金短缺时,企业A可向交易对手企业(B企业)或银行签发票据,或直接向票据市场其他投资主体筹集短期资金。各市场主体(包括企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投资机构等),根据其信用等级确定是否接受其转让的汇票,以及以什么价格(承兑费率、贴现利率)接受其票据。票据在到期之前,持有企业和机构可以在票据市场再次和多次进行转让和交易。A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商业汇票专项等级估计签发票据的市场接受程度,若等级不高,A企业可以要求等级高的企业或信用担保机构提供附加信用保证(须支付一定费用)。人民银行承担对票据资信评级机构实施监督管理和再贴现功能,央行可根据银行业票据信用评级开展情况和不同等级票据实施分类再贴现利率政策,引导资金流向优质票据等级较为集中的银行或投资机构。

  (二)新型票据金融服务模式的市场功能

  中小企业票据金融服务市场化体系的构建和完善运行,可以发挥出如下市场建设功能:

  1.缓解中小企业票据融资难题。以票据金融服务的市场化选择,可以帮助中小企业跨越银行“惜贷”和证券市场融资高门槛的限制。众多中小企业借助商业汇票进行短期资金融通,可以解决其运营资本短缺的难题,且融资成本在市场化环境下更趋合理,为有效促进中小企业票据融资提供了激励约束相容的制度框架,能够提升市场各方的主动参与意识。

  2.强化中小企业商业信用。建立企业商业票据专项信用评估制度的市场准入规则,中小企业将更加重视企业信用对签发票据的关键作用,只有具备良好的资信条件和足够的信用等级才能实现票据融资和转让交易。构建中小企业商业票据专项信用评估制度,在客观上有利于促进企业规范财务管理和融资行为,及时清偿债务,提高企业信用等级,便捷票据融资。

  3.丰富票据市场参与主体。在发达金融市场国家,存在着为企业商业票据融资提供信用评估和担保的独立法人机构和投资机构。在我国金融市场发展的现阶段,把中小企业商业票据专项信用评估和担保交由经人民银行审查合格的银行和专业信用评级机构,能确保信用等级较高的中小企业签发的商业汇票为市场接受,保障其顺利实现融资;对于信用等级相对较低的票据,投资者可以根据风险收益对等的市场原则,要求获得更高的收益率,在利率市场化的条件下,为资信等级相对较弱的中小企业票据融资提供了可能,也扩大了票据市场投资主体的选择机会。

  4.提高票据融资效率。中小企业票据金融服务的市场化方式可以有效促进全国统一票据市场的融合发展。中小企业签发票据的信用等级信息须全面披露且信息可查询使用,可以发挥市场资源配置的导向作用,使中小企业票据融资需求与不同风险偏好的票据投资主体的资金供给实现更加有效的对接,中小企业票据投融资的地域范围扩大,避免出现局部地区出现票据资源的恶性竞争,有利于形成规范有序的票据投融资秩序,实现中小企业票据融资的有序发展。

  5.降低票据融资风险过度集中于银行体系的隐患。当前,传统中小企业票据融资模式主要为依赖于银行单一中介的汇票承兑和贴现,由银行信用为中小企业票据融资提供了信用担保或增级,承兑银行成为中小企业签发票据信用风险的主要承担方;票据转贴现作为银行同业业务,转卖银行仍要承担因票据信用违约的追索。而由于汇票承兑费率改由银行根据市场情况自主定价不久,银行承兑汇票费率仍普遍执行先前人行规定的万分之五的水平,难以覆盖银行承兑汇票信用风险损失。在中小企业新型票据金融服务市场化体系下,企业根据自身信用评级签发商业承兑汇票,减少对银行信用的依赖,银行可以根据企业签发票据的信用评级确定承兑费率和贴现利率,有效增强抗风险能力;同时,票据市场投资主体多元化,银行可以更有条件采取风险转移或缓释技术降低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

  四、推动新型票据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建设适应市场发展的法规政策框架

  从票据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角度,下一阶段应从以下方面推进票据市场法律制度体系的建设发展:一是应尽快修订完善《票据法》,确立融资性票据、电子票据的法律地位,加强监管类规则的制定和执行,使票据市场在更为合理完善的法律框架下健康发展。二是金融机构票据业务管理制度应按照票据融资业务属性特征进行合理调整,应将全国金融机构商业票据承兑纳入社会信用总量控制管理,同时把贴现(转贴现、回购)业务列为金融机构资金业务进行制度设计,从而理顺票据承兑、贴现业务在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中的业务定位;三是由央行、银监部门和最高法院等修订相应的票据运行规则,消除不同部门法规制定实施中的抵触和矛盾现象。三是构建更有利于电子票据业务开展的电子商务法律环境。

  (二)尽快构建适应中小企业票据融资的区域性的统一票据市场

  目前应积极利用中心城市票据业务发展迅速和制度建设逐步加强的有利时机,通过降低再贴现利率和适度增加再贴现规模,改由市场供求决定再贴现规模,增加票据在各地区、银行间的流动性,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区域性统一的票据市场。建立统一、有效的票据市场监管框架,规范和支持票据市场有序发展。首先,央行通过对票据市场参与主体实施有效的外部监管,完善汇票业务管理机制,整顿市场秩序,加大对违规操作的处罚力度,维护票据市场稳健运行。其次,票据经营和投资主体要加强内控,严把承兑关,保证票据融资合法用途,防范融资风险;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适当降低中小企业办理承兑的条件,降低保证金比例,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敞开银行承兑之门,增强企业运用票据进行结算的主动性。

  扩大对县辖商业银行的授权,加强县域票据市场建设。结合实际,对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可给予适当的优惠政策。商业银行要结合县域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的实际,制定基层行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弹性规定,在防范票据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大力为中小企业融资和增加自身中间业务收入的双重目标。

  (三)构建完善票据市场多元化主体和票据工具

  创造条件,积极鼓励更多的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熟悉、利用和习惯票据融资;扩大基层商业银行和县域村镇银行和信用社等其他金融机构参与票据市场的经营权限;鼓励个人投资者参与交易;允许更多的机构投资者,包括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社保基金等进入票据市场。积极发展票据信用评估、担保和票据鉴证、咨询等专业化中介服务机构,引导部分票据交易量大、业务发展规范,风险防控机制健全和市场认同度高的专营机构进一步发展成为票据市场综合服务商,开展全方位票据专业服务,为今后成为票据市场做市商做好准备。应按照先易性票据、后融资性票据,从以银行承兑汇票为主、加快发展商业承兑汇票,适时推出商业本票的政策安排,引导市场主体创新票据交易产品,不断丰富票据市场工具。

  (四)加快企业信用环境优化推进中小企业票据融资业务发展

  现代票据融资服务体系离不开良好的企业信用体制。增强票据融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作用需要建立起一个以信用为基础、运行规范有序的票据市场。应建立起权威的企业信用评估体系,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建立健全的企业征信系统, 强化信用约束,完善票据市场特别是商业承兑汇票的信息传递、披露制度,并据此建立无理拒付、拖延支付商业汇票的“黑名单”制度,对经核实无误的无理拒付、拖延支付商业汇票的情况进行备案登记、定期通报, 按照法律法规或规章应予以行政处罚的, 要严肃处理。密切跟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程,推动实体经济发展对票据信用信息供求的需求,把票据信用体系列入协调发展范围,增强票据信用信息满足实体经济发展的需求,通过社会信用环境的改善为商业汇票业务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五)扶持中小企业加大信息科技投入和电子票据的推广应用

  随着科技创新的不断发展,使用票据鉴别仪器已经成为众多银行的重要技术手段,在这样的背景下,电子票据有着巨大的优势,它可以弥补在运送过程中的时间和风险,另外,由于现代网络的普及,密押和印鉴可以取代人工签名,推广使用电子票据可以大大降低银行的系统性风险。未来需要完善的是逐步提高电子票据防伪技术,防止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伪造密押和印鉴实施票据诈骗,并逐步实现票据业务自动化处理,商业银行可以主动向企业推荐使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ECDS),实现银行与企业的信息共享,改善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银行也可以利用这种系统实现对企业的集中管理,用电子化的方式完成对票据融资的审核、办理及事后的实时监控,改善监管手段,减少票据诈骗案件的发生,最终实现票据网络的全国统一。

  (六)完善发展中小企业票据融资业务风险防控体系

  从新常态下中小企业票据金融服务的发展趋势看,围绕跨市场和跨界票据业务创新将成为未来一段时期票据市场创新发展的重点,也将是商业银行创新票据金融服务模式的发展方向。由此,构建和完善发展新时期中小企业票据金融风险防控体系显得尤为迫切,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须尊重新常态下票据市场发展规律,修订完善票据法律制度。一是尽早修订票据法,适应新常态下中小企业票据融资需求,适时确定商业本票等融资性票据的合法地位及其配套行为规范;二是根据汇票承兑和贴现业务的不同属性合理区分监管统计要求,建议银行承兑汇票可考虑纳入信贷额度,对银行贴现票据不再计入贷款口径;三是明确票据理财、互联网票据等创新业务的金融监管原则。票据理财产品、互联网票据业务核心是商业汇票,法定的监管主体应该是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建议由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出台相关监管意见,加强对票据理财、互联网票据业务的监管。

  其次,引入商业银行托管业务机制,降低风险隐患。新常态下,中小企业票据金融服务体系将引入更多的市场参与主体,票据金融脱媒日趋发展,有必要构建票据托管业务机制。一是建议由票据融资业务发展较好的商业银行或票据专营机构作为票据托管行,并实施票据托管的电子化、系统化、平台化管理,建立信息披露与托管对帐机制,提高票据创新业务的信息透明度,保障中小企业票据金融服务的安全性。

  第三,引导银行强化中小企业票据融资业务全面风险管理制度。要促进银行或票据专营机构在创新中小企业票据金融服务模式时,应在风险管理、制度建设、运营机制、系统配套、作业流程等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加强内部基础建设与管理力度,建设整合统一的票据业务风险偏好、票据创新业务管理流程,防范中小企业票据金融服务中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以及创新票据金融的声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