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份“非标”袭来 哪些上市公司“中枪”

2016-04-28 10:14:59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李小兵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李小兵)根据中注协网站27日发布的上市公司2015年年报审计情况快报,截至4月24日,25家会计师事务所共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88份。

  据披露,这88份非标准审计报告中,非标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47份,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41份。有12家上市公司同时被出具了非标准的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而在4月19日至4月24日,12家事务所共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18份,其中非标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12份,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6份。这18份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公司是:光洋股份、青海春天、*ST人乐、通化金马、武昌鱼、*ST韶钢、*ST钱江、新华都、东山精密、新光圆成(原“方圆支承”)、粤传媒、四川金顶、亚邦股份、万福生科、*ST皇台、永安林业、通葡股份、海南橡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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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分“非标”报告盘点:

  根据中注协披露,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原因多种多样。

  青海春天(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如财务报表附注所述,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通知,停止青海春天子公司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利用有限公司冬虫夏草纯粉片产品试点,停止相关产品生产经营。该事项导致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利用有限公司主要产品停止生产经营,其可能面临产生巨额亏损的风险。青海春天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注册会计师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对上述事项予以关注。

  *ST人乐(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如财务报表附注所述,公司于2015年因继续关闭门店产生大额损失;存在大额、长期的未开业新店押金。后续如发生较大范围关闭门店、未开业新店押金未按预期收回等事项,可能对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注册会计师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对上述事项予以关注。

  武昌鱼(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如财务报表附注所述,截至审计报告日,武昌鱼经营业务较少,经常性业务持续亏损,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武昌鱼公司累计亏损4.82亿元,流动负债合计金额超过流动资产合计金额1.37亿元,虽然公司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了应对措施,但持续经营能力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注册会计师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对上述事项予以关注。

  *ST韶钢(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注册会计师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ST韶钢2014年、2015年已连续亏损两年。*ST韶钢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了将要采取的改善措施,但由于*ST韶钢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仍在筹划推动过程中,能否成功实施并最终改善*ST韶钢的持续经营能力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新华都(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6年3月10日,新华都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厦调查字201601号)。因公司信息披露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稽查。截至审计报告日,该调查正在进行中。注册会计师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对上述事项予以关注。

  东山精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如财务报表附注所述,东山精密公司2015年度变更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注册会计师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对上述事项予以关注。

  新光圆成(原“方圆支承”)(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15年12月31日,新光圆成母公司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947.2万元,相应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预计重组(新光圆成向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能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来抵扣。重组事项于2015年12月26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1月12日经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6年3月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6]430号文《关于核准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向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该重组事项所发行股份购买的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和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股权过户手续于2016年4月1日已办理完毕。注册会计师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对上述事项予以关注。

  粤传媒(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如财务报表附注所述,粤传媒公司子公司上海香榭丽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榭丽公司”)总经理叶玫因涉嫌合同诈骗已被广州市公安机关立案调查,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日,案件尚在调查过程中。该事件导致香榭丽公司未来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进而对相关资产的可收回性产生影响。注册会计师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对上述事项予以关注。

  四川金顶(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如财务报表附注所述,四川金顶201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营业利润为亏损3805.67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负2559.3万元,截至2015年末合并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为92.03%,流动负债远大于流动资产。四川金顶在附注中已披露了针对上述事项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仍然存在不确定性。注册会计师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对上述事项予以关注。

  *ST皇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注册会计师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1)如财务报表附注所述,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日,公司受行业调整的影响,营运资金紧张,债务逾期;且根据武威市委、市政府的《武威市中心城区内工业企业出城入园搬迁改造意见》要求公司在2016年底前予以搬迁,上述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2)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日,公司存在重大未决诉讼,公司预计该诉讼将不会对公司造成财务影响。该诉讼事项的最终判决结果具有不确定性。

  *ST钱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如财务报表附注所述, 截至2015年12月31日,*ST钱江全资子公司浙江钱江摩托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江进出口公司)和控股子公司BENELLI Q.J.SRL应收QIANJIANG MOTOR (H.K) LIMITED及其关联方所及的委内瑞拉市场的货款余额为6418.46万美元(折合人民币4.17亿元),账面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2546.33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65亿元)。由于委内瑞拉国实行外汇管制政策,且该国近年受国际原油价格持续下跌等影响美元储备严重不足,玻利瓦尔与美元之间的汇率不稳定,因而上述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进而可能对*ST钱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万福生科(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万福生科在2015年度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存货等长短期资产共计提了6816.14万元的减值准备,对公司计提的上述减值准备,注册会计师无法判断其准确性及合理性。

  光洋股份(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如光洋股份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所述,光洋股份在与客户的例行对账过程中,发现其销售部员工朱某某根据票据市场对票据承兑、贴现管理方面的特点,利用其向客户收取汇票的机会,徇私舞弊、私刻公章,故意延迟将向客户所收取的票据交回公司,恶意挪用侵吞公司财产,给公司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目前该事件仍在司法处理过程中,光洋股份公司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进行了披露。在该事件发生后,光洋股份公司采取了一系列的整改措施,以保证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注册会计师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对上述事项予以关注。

  通化金马(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于2015年收购了哈尔滨圣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收购公司”),并将其纳入了2015年度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监管问题解答》(2011年第1期,总第1期)的相关豁免规定,公司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于2015年12月31日的有效性进行评价时,未将被收购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包括在评价范围内。同样,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实施意见》的相关指引,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执行审计工作时,也未将被收购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包括在审计范围内。注册会计师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对上述事项予以关注。

  亚邦股份(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江苏道博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博化工公司”)在亚邦染料公司完成收购后才纳入亚邦染料公司控制范围。根据中国证监会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工作小组于2012年2月8日发布的《上市公司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监管问题解答》的有关规定,亚邦染料公司未将道博化工公司纳入2015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价范围。注册会计师认为,亚邦染料公司未将道博化工公司纳入2015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价范围符合证监会有关法规的规定。注册会计师相应的未将道博化工公司纳入内部控制审计的范围。这种情况不构成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注册会计师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对上述事项予以关注。

  永安林业(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福建森源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源公司”)在永安林业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完成后才纳入永安林业公司控制范围。根据中国证监会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的《上市公司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监管问题解答》中指导精神,永安林业公司未将森源公司纳入2015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价范围。注册会计师认为,永安林业公司未将森源公司纳入2015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价范围符合证监会有关法规的规定。注册会计师相应的未将森源公司纳入内部控制审计的范围。这种情况不构成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注册会计师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对上述事项予以关注。

  通葡股份(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于2015年收购了北京九润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及吉林省鑫之城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收购公司”),并将其纳入了2015年度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监管问题解答》(2011年第1期,总第1期)的相关豁免规定,公司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于2015年12月31日的有效性进行评价时,未将被收购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包括在评价范围内。同样,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实施意见》的相关指引,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执行审计工作时,也未将被收购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包括在审计范围内。注册会计师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对上述事项予以关注。

  海南橡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防范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运行存在重大缺陷。为了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海南橡胶制定了《防范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在审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注意到2015年度关联方上海增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增石)存在占用海南橡胶之全资子公司东橡投资控股(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橡投资)和上海龙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龙橡)资金的情况。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上海增石尚欠东橡投资10100万元、尚欠上海龙橡6000万元。上述关联方占用海南橡胶之全资子公司资金的情况表明,海南橡胶《防范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运行存在重大缺陷,未能达到控制目标。(2)套期保值业务制度设计及运行存在重要缺陷。为了防范套期保值业务风险,海南橡胶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但套期保值业务制度未对交易头寸设定交易数量目标,存在业务部门为逐利而放大交易头寸的风险;另外,套期保值业务制度也未对内部交易套期保值作出限制,存在业务人员以内部交易为标的进行套期保值的风险,而内部交易套期保值与公司规避风险的经营目标并不相符。在审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注意到海南橡胶2015年度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量已超过现货交易量。上述套期保值业务制度设计及运行存在的重要缺陷,不能有效控制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并实现套期保值的经营目标。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性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及重要缺陷使海南橡胶的相关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海南橡胶管理层已识别出上述重大及重要缺陷,并将主要缺陷如实反映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上述缺陷在所有重大方面得到公允反映。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海增石占用资金情况已整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