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2017年深化推进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亮剑”行动

2017-02-28 17:50:51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见习记者 陈婷婷

  中国证券网讯(见习记者 陈婷婷)2月27日,保监会召开2017年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视频会议,总结2016年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部署2017年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任务。

  会上,保监会副主席梁涛指出,加强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是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根本要求,是坚持“保险业姓保”提升保险业服务能力的必然选择,是坚持“保监会姓监”防范风险的有力举措。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梁涛强调,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事关保险行业生存发展的基础和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事关监管机关“为民监管”理念的落实和法定职责的履行。

  一是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要稳字当头,稳妥推进,确保不发生重大投诉和群体性事件.要勇于作为,敢于担当,以治理理赔难和销售误导为切入点和突破口,力争在内部管理、市场约束和长效机制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性进展。

  二是突出强化保险公司主体责任这条主线。各公司要重视和加强对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领导,狠抓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制度落实,强化管理,落实责任。

  三是把握标本兼治的目标方向。在治标方面,要在严查重处、投诉处理、矛盾化解上下功夫;在治本方面,要在完善产品、规范销售、做好理赔、引导预期上出实招。

  四是发挥创新驱动的引领作用。各公司应坚持“保险业姓保”的价值取向,不断改进创新保险服务,满足消费者不断升级的保险需求。五是着力夯实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基础。要加强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建设,推进保险服务标准化,加强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

  梁涛要求,要着力改进和提升保险服务,深入推进打击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亮剑”行动,切实做好消费投诉处理工作,重视消费者教育和风险提示,高质量完成好2017年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