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行业“1+3”制度框架基本搭建完成

2017-08-26 09:50:03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陈莹莹

  银监会近日研究起草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信息披露内容说明》并正式印发实施。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指引》的出台,标志着网贷行业“1+3”制度框架基本搭建完成,初步形成了较完善的制度政策体系,真正做到监管有法可依、行业有章可循。

  另外,考虑到当前网贷行业正处于规范整顿期,网贷机构对存量业务信息进行梳理公示需要一定时间,《指引》给予已开展业务的网贷机构6个月的整改期,以便网贷机构做好与备案登记、资金存管等工作的衔接。

  重点规范披露口径和标准

  《指引》一共4章28条,其明确的披露内容涵盖了网贷机构基本信息、网贷机构运营信息、项目信息、重大风险信息、消费者投诉渠道信息等网贷业务活动的全过程应当披露的信息。基于对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国家秘密的保护,规定了不同的披露对象。同时考虑到披露内容的重要性、变化频率、披露主体等的不同,《指引》设定了不同的披露时间、频次,便于披露主体有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披露对象及时了解、掌握披露信息。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指引》配套了《说明》,重点对披露的口径、披露标准予以规范,并对概念模糊、争议较大的披露信息逐一进行解释,与《指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通过对信息披露统计口径的标准化,有利于避免信息披露过程中因披露主体的标准不一致,导致披露对象对信息披露内容的混淆、误解。

  在开鑫金服总经理周治翰看来,此前各界关注度比较高的逾期数据,在《指引》中有了统一的标准。另外,与此前的互联网金融登记披露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相比,《指引》增加了代偿金额指标,通过增加代偿金额和笔数,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网贷平台经营情况,以供投资者做出判断。

  力促行业正本清源

  《指引》还强调了相关披露主体责任及管理要求。鉴于网贷机构是网贷业务活动信息的提供机构,借款人是借款信息的来源,其均应当对网贷业务相关信息的真实客观、及时传递负责,因此为保证信息披露的有效性,《指引》对信息披露的责任主体、档案留存、保密规定、处罚措施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同时,考虑到下一步对网贷行业的合规监管,《指引》预留了向监管报送的机制,具体报送相关要求另行规定。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东表示,《指引》没有对自然人和法人的披露内容进行分别规定,而是采用统一标准,所要披露的借款人信息包括借款人主体性质、所属行业、收入及负债情况、征信报告情况等。此外,依据《指引》第九条的规定,上述信息属于“应当及时向出借人披露”的信息。可见《指引》对于借款人的信息披露要求更高,更有利于维护债权人利益,保证网贷行业健康有序运行。

  爱钱进CEO杨帆指出,《指引》显示了监管层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打造透明网贷的决心。《指引》内容全面性、专业度极高,对于维护用户权益、保障用户知情权、监督平台健康发展具有良性引导作用。尤其强调平台的风险评估,对于可能产生的风险结果做出信息披露要求,不仅有助于提升用户信任度,更有助于平台合规发展及行业正本清源。

  在拍拍贷总裁胡宏辉看来,强监管不是为了遏制新事物的发展,而是在铲除行业“毒瘤”之后,给予网贷平台更加公平、透明的竞争环境,推动市场健康、良序发展。从行业层面来看,平台在整改缓冲期间尽快完成监管要求,增强平台核心竞争力,才能在网贷行业走得更久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