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市违约趋多发 券商发力新热点

2018-01-24 07:47:54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王蕊

  近期国内债券违约事件不断曝出,各债权人热切关注兑付事宜,一些券商开始拿起法律武器起诉发行人。根据Wind数据,2017年全年债券市场共计发生49起债券违约,相比2016年虽有所减少,但仍处于较高水平。叠加监管趋严的大环境,作为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的券商不得不更加谨慎履行自身职责。

  分析人士指出,伴随着刚性兑付的打破,债市违约将会日趋常态化,市场和监管对承销商的要求也越发严格。与此同时,伴随着债券市场的发行成本的逐步提高,预计机会将进一步向大券商集中,ABS、可转债、可交债等市场新宠,或将成为券商尤其是中小型券商新的业务重点。

  两券商新年诉讼追债

  1月15日,春和集团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国开证券已向宁波中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兑付“15春和CP001”短期融资券本金5000万元及相应利息、违约金。距离违约发生20个月后,国开证券似乎再也没有耐心等待漫长的追偿了。

  2016年5月,春和集团公告称:“因行业整体下滑、海外投资亏损、银行收贷等原因,公司现金流枯竭,即将有断裂的危险,目前发行人已无法按期兑付到期的短融本息,其下属浙江船厂已进入破产重整且外部评级机构也已将春和集团列为重大风险企业。”

  根据春和集团公告,截至2017年三季度报告期,集团共有银行负债总额约69.73亿元,集团本部及浙江造船有限公司、春和钾资源等关联企业的融资处于逾期状态。银行账号及所有名下固定资产或被法院查封或保全,或已抵押登记在银行名下。集团本部已停止经营,人员缩减到8个左右,仅能维持日常正常运营的需要。

  春和集团的债务处理进展日前似乎陷入了僵局。因出席会议持有人未达到总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于1月8日召开的“15春和CP001”第五次持有人会议被宣布未生效,相关债券转让议案未能通过。国开证券已持续了20个月的追债之路何时能结束,现在尚未可知。

  无独有偶,自2017年10月被曝出逾期违约之后,亿阳集团信用风险集中爆发,其发行的两只债券近期先后出现预期违约,并被承销商兼受托管理人中山证券提起诉讼。

  1月10日,中山证券通过母公司——锦龙股份发布公告称,作为“16亿阳01”的承销商与受托管理人,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授权,就债券预期违约情形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亿阳集团偿付债券本金、逾期利息、财产保全保险费、律师费等共计2.24亿元。而就在1月4日,中山证券用同样的方式,就“16亿阳03”的预期违约情形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偿付金额为8.03亿元。

  实际上,在此之前,亿阳集团就已因债权转让纠纷,陷入了诉讼缠身的尴尬境地,包括大同证券在内的多家机构、个人与其对簿公堂。根据亿阳集团上市子公司ST信通(原“亿阳信通”)公告,截至2017年12月6日,ST信通共涉及17起法律诉讼,均与控股股东亿阳集团债务纠纷相关;截至今年1月18日,亿阳集团持有ST信通的所有股份均被轮候冻结,占ST信通总股本的32.89%,总价值超过20亿元。

  债市违约趋多发

  数据显示,2017年债券市场共有49只债券发生违约,其中公募债违约29起,私募债违约20起。在违约主体中,民营企业共14家,占70%。天风证券固定收益首席分析师孙彬彬认为:不管是公募债新增的违约主体还是发生兑付风险的信用事件,均显示民营债成为了债市的风险高发区。

  联合信用副总裁兼评级总监艾仁智日前表示,目前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融资在整个社会融资总量中所占比重稳步提升,推动了直接融资增长,优化了我国社会融资结构。同时,债券市场正从信用膨胀转向信用紧缩,债券违约趋于多发。

  第一创业证券首席分析师李怀军指出,所谓“常态化”,更多的是市场投资者对于违约事件发生的反应更加缓和,对此类事件的心理准备更加充分。如果用利差指标衡量市场情绪,可以发现2016年10月后指标变动已非常缓和,即使2016年12月单月有21只债券违约,这反映了市场心态正在跟随调整。他也提醒,2018年信用债将面临大量回售及到期的情况,仍需予以警惕。

  与此同时,伴随着债券市场的不断发展,违约债券投资业务也在不断成熟。据了解,受供给等因素限制,目前投资机构尤其是私募基金较难深入参与违约债券的投资处置,更多是关注相关项目中的优质资产流出机会。

  北京某私募机构投资经理表示,中长期来看,伴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一方面,违约债投资市场将会更加成熟,不仅法律法规完善、操作流程规范、处置速度提升,激励机制也将得到优化;另一方面,市场参与者也会更加专业,市场将培养出一批专业破产管理人,信用债投资机构、私募基金等玩家也将不再局限于资方角色,或将可能深度参与甚至主导违约债重组、清算项目。

  李怀军表示,整体来看,2017年债券违约风险点已由2016年的行业风险转移至公司自身经营风险层面。在去产能持续推进的背景下,部分行业面临着集中度不断提高、中小企业加速重组并购的现状,未来在债券发行的尽职调查过程,承销商需要对于行业变动以及公司所处行业位置均有清晰的了解。

  券商料发力ABS业务

  券商最不愿听到的消息中,其中一定包括自家承销的债券突然违约。一般来说,债券承销商通常也会是受托管理人。在债券违约的情况下,受托管理人通常要耗费巨大的精力善后(如违约一年半后尚未看到解决希望的“15春和CP001”违约);甚至大概率被牵扯进官司中,比如中山证券一周之内连续两诉亿阳集团债权预期违约。

  资本市场风云莫测,很少有人能提前意识到债券违约的到来。1月16日,丹东港公告称,其发行的“15丹东港PPN001”债券已构成实质性违约。而东海证券作为丹东港公司债的受托管理人,因未能履行有效监督责任收到辽宁证监局的警示函。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共有不少于6家券商因对受托管理债券未能勤勉尽责,而被监管机构发出警示函。

  1月13日,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张慎峰在第二十二届中国资本市场论坛上表示,证监会将坚持依法全面从严监管,持续完善债券市场的准入和日常监管,推动信息披露质量不断提升;督促发行人、中介机构诚实守信、履职尽责,引导投资者审慎投资,不断增强市场运行的安全性与稳健性;对欺诈发行债券恶意逃费债务,利益输送,虚假信息披露等坚持零容忍,露头就打,建立健全市场化、法制化的债券违约风险处置机制,加强交易所债券市场流动性风险防控,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问题的攻坚战。

  李怀军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行业内也在不断加强对债券违约的风险把控,与监管机构的防范措施相配合。相对于事后处理,事前完善尽职调查以及事中的预警检测机制建立更为关键,比如要对债券发行后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于公司所处行业发生的重大事项进行及时评估等。

  “现在的监管趋势是鼓励大券商做大,小券商往资产证券化方面发展。”某券商债券业务负责人表示,2015年以来,公司债爆发式增长,其发行和托管过程中的不规范情况也随之增加,导致2017年规模剧减。而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划定的两大新门槛,公司债主承销商资格与分类评级结果挂钩,必须是在最近两年内,至少有一年评级在A以上;非A类券商的公司债主承销资格与其公司债承销金额行业排名挂钩,必须进入前20位。

  根据东方财富Choice数据,2017年全年有债券承销数据统计的104个券商中,共有14个承销超过100家,其中排名前三的承销超过400家数,与此同时,还有33个券商承销债券不超过10家,两极分化相当明显。这促使中小型券商不得不开始转变业务重点。

  前述券商债券承揽人士指出,目前来看,ABS是很好的发展机会,其对发行主体的要求没有那么苛刻,也是很好的融资渠道;同时受再融资新规影响,可转债和可交债也会越来越多,大部分券商应该都会对这些方面进行重点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