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英丽:上海金融法院的设立利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2018-04-02 17:56:06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张玉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张玉)日前,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上海金融法院的方案》。

  上海交通大学现代金融研究中心主任潘英丽对记者表示,先进的金融法制建设应该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她认为,需要有好的法律机制更好地保护债权人的权益,从金融机构的角度可以更安心地提供贷款支持经济,从而提升金融运行效率。与此同时,有利于更好地防控金融风险。像一些上市公司存在欺诈行为,进行诉讼审理时,或是银行贷款出现违约,需要进行不良资产清理处置时,在执法层面上,多是地方法院介入执行,不排除出现一些地方法院维护本地企业的情况。这些方面就需要在司法和执法上进行进一步的完善。

  潘英丽于2015年1月5日和2016年3月26日完成并分别以上海交通大学课题组和上海市政府决策咨询基地潘英丽工作室课题组的名义向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提交了两份专报:《探索构建“上海金融法律特区”,突破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瓶颈》和《关于在上海创建“全国金融专业法院”的政策建议》。这些建议或是《关于设立上海金融法院的方案》的推动因素之一。

  上海高院相关负责人3月30日对记者表示,金融法院是专门法院,根据法律规定,还需要由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授权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