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金融创新改革试验区试点“周岁” 部分做法可复制推广

2018-06-13 07:3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魏倩

  到6月14日,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就满周岁了。

  对于浙江、江西、广东、贵州、新疆5省(区)首批试验区这一年的试点工作,昨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用“初见成效”四个字给予肯定。

  目前,上述试验区正在积极探索各自绿色金融创新改革发展路径,一些好的做法可提炼至制度层面以便于复制推广。

  绿色金改工作成效初显

  6月的湖州,绿意盎然。

  作为浙江省试验地,湖州和衢州已是绿色金融创新改革试点的主战场。一年来,两市绿色金融机构体系加快建设,绿色信贷规模快速增长,绿色直接融资渠道不断加宽,绿色基金规模持续扩大。

  截至2017年末,湖州、衢州绿色信贷余额分别达到406.6亿元、312.7亿元,占各项贷款比重分别达13.3%、16.2%,全省绿色信贷余额6875亿元,同比增长了44%。

  两市还以绿色企业为重点,推动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2017年,湖州、衢州共新增上市公司9家,创下历史新高。

  浙江省金融办副巡视员徐素荣昨日介绍说,过去一年,浙江省积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进金融组织、融资模式、服务方式和管理制度创新,初步形成了一批有特色的绿色金融做法,包括编制绿色金融标准建设方案,实施绿色金融清单制管理、健全绿色金融支持政策和激励机制,等等。比如,湖州市每年安排试验区建设专项资金10亿元,从绿色企业、绿色债券发行、绿色贷款贴息与风险补偿等方面给予支持。

  而这些做法,正是指向了当前绿色金融创新改革中的难点和关键点——要有健全的机制体制、要有绿色项目认定标准、要有市场吸引力等等。

  不仅是浙江省,其他省(区)试验建设在过去一年也取得不少成绩,摸索出一些颇具当地特色的绿色金融创新途径。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3月末,5省(区)试验区绿色贷款余额已达到2600多亿元,比试验区获批之初增长了13%,高于同期试验区各项贷款余额增速2%,并且绿色信贷资产质量保持在较高的水平,不良率仅为0.12%。

  设立试验区的初衷是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全国进一步发展绿色金融探索有效路径。在陈雨露看来,试验区一些好的做法可以及时提炼,上升到制度层面。比如以绿色项目库建设为抓手,推动制度建设;立足市场化原则,探索多种渠道、多种资源,推动绿色金融可持续发展。此外,还可以绿色信贷MPA考核为抓手,构建绿色金融正向激励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

  将加快绿色金融标准建设

  然而总体来看,我国绿色金融创新改革尚在起步阶段,5省(区)在探索创新途径的过程中,还面临着一些共同的难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金融办副主任张跃奇说,新疆试验区建设取得许多阶段性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有些是全国试验区普遍面临的,如各类绿色金融产品标准不统一、欠缺绿色金融统计标准、考核评价机制有待落地、环境权益交易市场建设有待加快等等。

  对于当前存在的难题,陈雨露指出三个重点:试验区改革创新的重大使命认识有待进一步提升,先行先试的功能尚未充分体现;创新试点总体处于起步阶段,在标准、信息和相关基础设施等基础工作建设方面亟待深入展开;部门间、市场主体之间的工作协调、政策对接需要进一步加强。

  梳理各个试验区相关情况来看,一年来创新主要集中在金融工具、产品和服务方式方面,而在制度建设上相对欠缺,未来发展任重道远。

  据悉,各个试验区下一步工作集中在推进绿色金融标准认证体系建设、绿色金融发展评价考核、绿色项目库管理等方面。

  兴业银行副行长薛鹤峰认为,一是要加快绿色金融标准建设,建议各试点地区统一以人民银行绿色金融标准为对标;二是加强正向引导和激励机制建设,建议进一步研究出台能够体现绿色融资资产质量优良、具有额外的环境和社会效益等优势的制度政策,如实施绿色项目的差额存款准备金、降低绿色融资的风险权重,加强对绿色项目环境效益的测算并将环境效益指标纳入对金融机构的考核评价等,可在试点地区先行先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