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将发放5亿元消费券

2020-04-18 09:3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覃秘

  4月17日,武汉市宣布,将陆续向全体在汉人员投放5亿元的“武汉消费券”,以支持该市复工、复产、复市。

  “武汉消费券”分为4种,包括餐饮消费券、商场消费券、超市(便利店)消费券和文体旅游消费券。其中,餐饮消费券和超市(便利店)消费券包含10元和20元两种面额,商场消费券和文体旅游消费券包含50元和80元两种面额。

  19日中午12时,“武汉消费券”将进行第一次投放,全体在汉人员都可以参与领券。

  届时,消费者只需登录微信、支付宝、美团(大众点评)等手机程序,搜索“武汉”“消费券”等关键词,即可进入活动页面参与领券。例如,微信实名认证消费者通过微信小程序“武汉消费券”即可参与。

  3家互联网巨头在提供抢券服务的同时,还将联合各自的入驻商家匹配更多的优惠券(活动规则由各平台制定和公布)。据估算,3家互联网平台合计匹配的优惠券将达到18亿元左右。这些优惠券可以与“武汉消费券”叠加使用。

  抢券活动每周1次,总体分为2期。4月20日至5月31日为第一期,固定在每周四中午12时,抢到的消费券即时生效,有效期7天;6月1日至7月31日为第二期,具体投放时间另行公布。

  消费者领取消费券后,可在支付宝APP、口碑APP、饿了么APP、盒马APP、飞猪APP等应用内符合条件的订单中使用,线下消费时,需到对应种类已营业的实体商户门店和经营场所消费并在线支付时才能使用,不得用于充值、预存等消费,核销时不找零、不变现。

  为保障更多的人享受到优惠,每人在同一企业所属平台上抢到的“武汉消费券”,每月累计核销总额不超过100元,整个活动2期内累计核销总额不超过200元,3个平台累计核销总额不超过600元。

  所有注册登记在武汉市、已开业的线下实体店(包括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只要符合餐饮、商场、超市(便利店)和文体旅游四大类别范围,均可参与武汉消费券的活动。有意向的商家可以与三大互联网平台联系,签署格式承诺书盖章后贴在门店。

  “武汉消费券”还设置了约1800万元专用消费券,主要是面向低保、特困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将实行定向发放。领取了专用消费券的人员,仍可参与抢券活动。

  “政府发放消费券,鼓励消费,表明商家已经大面积复工,这也是武汉城市活力快速恢复的一个信号。”有券商研究员分析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