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解民营小微企业融资难 代表委员来支招

2020-05-22 07:50:4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两会报道组

  代表委员支招缓解民营小微企业融资难

  ■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信用增进作用,明确职责定位,完善业务模式

  ■进一步改善我国民营小微企业金融支持环境

  ■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和政策框架,为民营银行发展营造更加公平、更有效率的市场环境

  民营小微企业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在推动发展、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但是,民营小微企业总体而言规模较小,自身抗风险能力较弱,更容易受到疫情冲击影响,一定程度上也面临着融资难的困境。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多位来自人民银行系统的代表委员带来了缓解民营小微企业融资之“渴”的建议。

  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

  小微企业天然具有经营风险高、信用能力弱、抵押物缺乏等特点。近年来,各界对于融资担保机构在小微企业融资中的作用日益重视。

  “从实践情况来看,由于我国政府性融资担保行业普遍存在资本实力弱、支持重点不明确、经营考核定位不准、财税支持政策不到位等问题,导致相关政策落地见效较为缓慢,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信用增进作用未能充分体现。”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行长徐诺金表示。

  针对资本问题,徐诺金建议,构建资本金补充长效机制。举措包括:探索建立政府出资引导,金融机构、企业、社会广泛参与,出资入股与无偿捐资相结合的多元化资金补充机制;鼓励地方政府将补充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按不低于一定比例定期追加资本;出台相关政策,提高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收益留存比例,强化自身资本积累。

  针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主业不够突出的问题,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行长金鹏辉建议,进一步明确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职责定位,聚焦小微企业和“三农”开展业务。

  金鹏辉还建议,进一步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业务模式。取消对政府性担保机构的盈利要求,完善尽职免责机制;明确担保业务放大倍数下限,发挥融资担保机构增信作用;合理设置差别化担保再担保费率等。

  改善民营小微企业金融支持环境

  2019年初,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联合河南省相关厅局,创新推出民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百千万”三年行动计划,对全省合计约一万余家民营小微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支持。经过一年实践,行动计划取得明显成效,截至去年末,入库企业获贷率达68.2%,比行动计划启动前提高54个百分点。

  徐诺金结合上述实践,为进一步改善我国民营小微企业金融支持环境提出建议。具体而言,一是明确支持标准,在全国范围实施企业特别帮扶计划;二是完善顶层设计,营造适宜的支持环境;三是激发基层动力,形成上下联动良好态势;四是明确主办银行,夯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五是打通信息壁垒,搭建全国统一的民营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在主办银行方面,徐诺金建议:一方面,由各级地方政府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围绕特别帮扶企业名录库构建主办银行制度,并督促各主办银行密切跟进名录库企业融资需求,单独制定专项信贷计划,确保名录库企业能够得到及时充足的金融支持;另一方面,协调监管部门改进监管标准,引导金融机构自觉履行主办银行责任。

  呵护民营银行发展生态

  作为主要服务于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机构,民营银行的发展壮大有助于缓解民营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从调研情况看,现阶段民营银行发展总体平稳、风险可控,但仍面临着一系列困难与挑战。”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行长郭新明认为,民营银行正逐渐由“求生存”向“谋发展”转变,但在这一过程中,民营银行发展面临监管体系不完善、自身经营风险和资本补充渠道单一等问题。

  郭新明建议,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和政策框架,为民营银行发展营造更加公平、更有效率的市场环境。在降低经营风险方面,郭新明认为,要加强审慎监管:强化股东监管,严禁不当干预经营决策,有效防范和严厉打击大股东对民营银行的操控行为;强化业务监管,对关联交易进行严格监控,对重大关联交易及一般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进行科学设置,通过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评价和纠正民营银行潜在的风险。

  在资本补充方面,郭新明建议,可将部分条件相对成熟的民营银行纳入发行永续债的目标银行之中,鼓励民营银行通过发行资本补充债券等方式补充资本金;允许经营情况较好的民营银行试点公开上市,适时放开民营银行引入股权激励机制,落实员工持股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