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将升级国企经营“防火墙”

2020-06-12 09:43:07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孙杰

  原标题:本市将升级国企经营“防火墙”

  对现代企业来说,法务和内控如同企业发展的“防火墙”,发挥着有效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作用。近日,北京市国资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管企业法务和内控工作,提高重大风险防控能力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要求市管企业强化法务和内控体系建设,不断升级经营“防火墙”,为国企改革发展护航。

  意见明确,到2022年底,北京市将初步构建市管企业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职责清晰、协调有序、监管到位的重大风险防控工作体系。法务、内控机构和人员要配置到位,队伍结构更加优化,企业重大风险防控能力显著增强。

  意见明确,到2022年底,北京市将初步构建市管企业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职责清晰、协调有序、监管到位的重大风险防控工作体系。法务、内控机构和人员要配置到位,队伍结构更加优化,企业重大风险防控能力显著增强。

  “意见更加突出问题导向。”北京市国资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企业重大风险防控的薄弱环节,意见共提出26条重点举措,为企业提升重大风险防控能力提供指引。针对企业法治建设考评和内控体系运行过程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将标本兼治、综合施策,解决痛点和难点。

  既有交叉重叠,又有空白漏洞,这是国企现有风险防控体系普遍存在的问题,而这恰恰可能导致重大风险频出。意见提出,要统筹推进法务和内控工作,通过二者体系间的有机融合、有效衔接,实现风险管理效能的最大化。统筹法务和内控,以此为抓手推进企业重大风险防控,北京在地方国资委系统中率先出台了系统性措施。这位负责人表示,这也是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的重要举措。

  意见还提出,各企业要严格执行法律审核制度,切实落实法律审核流程,确保法律审核100%覆盖企业的重要决策、规章制度及合同,并贯穿企业重大经营活动从动议到实施的各环节。意见明确,市管企业主要负责人是统筹推进企业法治与内控工作、提高重大风险防控能力的第一责任人。

  早在2002年,北京市就推动国有企业建设总法律顾问制度,目前绝大部分企业已设置总法律顾问,但也存在制度建设不平衡的问题。意见要求,各企业要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总法律顾问是董事会聘任的企业高管人员,直接向总经理或董事长汇报工作,对董事会负责。按照要求,今年底前,市管企业要实现总法律顾问到岗率和资格到位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