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自贸区哈尔滨片区推进“证照分离”改革 “两个清单”激发市场活力

2020-06-24 11:23:51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谢光辉 闫一菲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近日,中国(黑龙江)自贸区哈尔滨片区管委会印发了《关于在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片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对片区内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全覆盖清单管理。

  《工作方案》指出,按照“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要求建立清单管理制度,梳理中央层面和黑龙江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中属于哈尔滨新区承接和松北区本级的行政许可事项,建立哈尔滨片区层面的事项清单。在原清单列明的改革事项、设定依据、审批层级和部门、改革方式、具体改革举措、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等内容的基础上,逐一明确证照关系和经营范围规范化表述,为企业事项办理提供便利,为各相关部门有效衔接提供支撑,按照清单列明的内容分类推进改革,清单之外不得违规限制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杜)进入相关行业或领城,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自主开展经营。

  《工作方案》公布了两个清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中央层面及黑龙江层面设定,2019年版)和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片区“证照分离”改革部分事项细化清单,简称“省清单”和“哈尔滨片区清单”。重点是对“省清单”534项事项进行了科学梳理,细化了审批层级部门,深化了具体改革举措,优化形成了“哈尔滨片区清单”,目的是明确哈尔滨片区将按“省清单”严格执行,按“哈尔滨片区清单”分类推进改革。

  《工作方案》提出,要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直接取消审批7项,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国家、省直部门制定的相关文件落实,上级未制定监管措施的,由新区监管部门制定监管措施并组织执行;审批改为备案3项,备案流程及备案要件按照国家、省直部门制定的相关文件落实,上级制定备案细则的,按上级制定的备案细则认真落实,坚决防止以备案之名行审批之实;实行告知承诺59项,告知承诺流程及材料审核,按照国家、省直部门制定的相关文件落实;优化审批服务133项,按照事项清单中列明的下放审批权限,压减审批要件和环节,延长或取消有效期限,提高审批效率、降低办事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