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参与“跑分”项目或涉嫌帮助犯罪!支付清算协会总结金融涉赌六大典型案例

2020-07-23 17:18:58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黄紫豪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黄紫豪)为提高社会公众防赌反赌意识,增强支付市场主体合规经营意识,防范和打击跨境赌博资金交易违法违规行为,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下称协会)从公安部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机关公布的涉赌典型案例、人民银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案例、协会举报调查案例中,梳理总结了金融领域典型涉赌案例的六大类型并予以发布。

  根据此次发布的内容,个人出租出借出售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被用于为赌博网站收款的行为,被列为六大类型案例之首。实际上,个人参与“跑分”项目,本质就是出租、出借账户,存在资金损失、个人信息泄露甚至涉嫌帮助犯罪等风险。

  典型案例显示,2020年3月,李某看到“30元一天”的租借微信收款码信息,被网络兼职赚佣金的利益诱惑,按照要求在“跑分平台”上传了自己的收款码并缴纳保证金,后“跑分平台”将小李的收款二维码提供给赌博网站使用。最终,该“跑分”平台被公安机关查获,李某因属于诈骗罪共犯,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对此,协会给予核心提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 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9〕 85号)规定,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

  与此同时,协会公布了个人通过地下钱庄转移资金到境外参赌类型的典型案例,对于这类行为,协会提示称,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和《外汇管理条例》规定,境内个人从事外汇买卖等交易,应当通过依法取得相应业务资格的境内金融机构办理,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或者非法介绍买卖外汇数额较大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而针对犯罪团伙向境外赌博网站转卖银行卡和账户的行为,协会提示称,向境外赌博网站转卖银行卡和账户,涉嫌为赌博犯罪活动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非法“四方平台”为赌博网站提供资金服务的行为,属于为赌博网站提供支付结算服务,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协会还公布了银行和支付机构直接或间接为赌博网站提供支付服务的典型案例,并提示称,根据《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银行和支付机构从事收单业务,要严格按照“谁开户(卡)谁负责”、“谁的用户(商户)谁负责”的原则承担客户(商户)管理的主体责任,因履职不到位导致直接或间接为赌博网站提供支付服务的,将被严厉追责。

  对犯罪分子将POS机移到境外为赌场套现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结算业务的,构成非法经营罪。利用POS机为参赌人员套现,涉嫌非法经营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