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时评:唯有法治“根深” 市场方能“叶茂”

2021-03-01 07:59:5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孙越

  法者,治之端也。2020年3月1日,新证券法正式施行,这部资本市场“根本大法”通过优化基础性制度、整治违法成本偏低等痼疾,为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夯实基础、注入动力。

  过去的一年里,一组组翔实的数据、一个个生动的案例,记录了监管部门、人民法院等多方“协同共治”推动新证券法“落地生根”所付出的努力,标画了我国资本市场的法治化进程,也有力地增强了广大投资者的安全感、获得感。

  在新证券法的推动下,注册制改革稳步推开,各类优质企业的IPO之路变得不再“漫长”,市场良币驱逐劣币的正向循环,也为经济发展培育着源源不断的新动能。

  同时,通过提高违法违规成本,监管部门全方位贯彻“零容忍”要求,集中力量查办了一批市场高度关注、影响恶劣的重大财务造假案件,彰显执法决心。使发行人不敢、不能、不愿造假,让守规矩、有底线成为市场共识。

  新证券法设立了投资者保护专章,尤其是集体诉讼制度的提出,构建了投保新格局。据悉,目前集体诉讼的配套规则已先后完成,在司法实践中,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已有案例落地。可以肯定的是,集体诉讼制度将凭借“聚沙成塔”的赔偿效应,让相关主体心存敬畏,并通过降低中小投资者的维权成本,给他们一颗“定心丸”。

  法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新证券法不是“纸面上的法”,而是“市场运行中的法”。新证券法的施行是在落实上下功夫、在行动上见真章。这一年来,不仅资本市场的法制供给明显“提速增效”,一张全方位、高覆盖率的立体“法网”也逐步织就。

  在新证券法颁布后,相关部门加快完善配套规则,对有关部门规章制度进行“立改废释”。如证监会提出分两批打包废止修改60件证券期货规章制度,发布部门规章12个。沪深交易所则强化了自律管理职责,围绕新证券法的贯彻落实,抓紧推进章程、交易规则等基本业务规则及配套细则的制定和修改,在交易品种中新纳入存托凭证、新增重大异常波动处置等条款。

  而随着民法典出台、刑法修正案的落地,资本市场更逐步形成“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刑事惩戒”的法治供给闭环。尤其是刑法和新证券法的强势“联动”,有利于切除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的毒瘤,对维护市场秩序、推进注册制改革、保障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根深方能叶茂,本固才会枝荣。良法善治,是推进中国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根本。相信在新证券法的指引之下,在法治化建设的不断推进下,资本市场的活力与韧性将进一步得到激发,并助力国家经济迈向枝繁叶茂、生机勃勃的新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