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交银施罗德基金总经理谢卫:基金业大发展之际更应保持敬畏和克制

2021-03-07 09:29: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黄淑慧

  全国政协委员、交银施罗德基金总经理谢卫认为,面对投资者托付的信任,基金从业者应该坚持走在正确的道路上。基金行业要不断拓宽自身的能力边界,扩大优质投资能力的供给,这样才能更好地满足日益增长的居民财富管理需求。

  “在基金业大发展之际,我们更应保持敬畏和克制。作为权益市场的投资主力军,基金业要走高质量发展之路。”全国政协委员、交银施罗德基金总经理谢卫在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近两年来,居民理财需求迸发,基金行业发展迅速,面对投资者托付的信任,从业者应该坚持走在正确的道路上。

  谢卫认为,基金行业要不断拓宽自身的能力边界,扩大优质投资能力的供给,这样才能更好地满足日益增长的居民财富管理需求。

  行业大发展中须答好两道题

  “金融的边界是什么?是美德。”在基金业快马加鞭大发展的当下,谢卫强调的是行业的使命和担当。

  受益于权益市场的结构性行情,公募基金业绩与规模齐飞,主动权益基金平均收益率已连续两年超过40%,截至2020年底公募基金管理规模已接近20万亿元。在行业大发展之际,谢卫表示,当前有两方面问题需要从业者作出正确的回答。

  面对投资者的高度信任,基金公司管理者需要回答的问题是:当投资者、股东、公司、团队利益发生冲突时如何选择?是否能够知行合一,恪守投资者利益至上的原则?

  面对持续涌入的资金,基金经理需要回答的问题是:自己的投资框架是否具备延展性,投资路径是否可解释、可复制、可跟踪,自己的能力圈是否得到了拓展,是否为承接更大规模资金做好了充足的准备?

  谢卫坦言,当前居民财富管理需求井喷式增长,包括基金在内的资产管理行业普遍面临供给阶段性紧缺的难题。无论是基金经理个体还是基金行业整体,投资边界的拓宽都需要经历一个过程。在这个阶段,行业应当保持敬畏和克制,在切实维护好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把握好自身发展方向和节奏。

  “提升供给能力,需要每一位基金经理更加勤勉地扩大自己的能力圈,推动投资框架的迭代和进化,尽可能在保证收益的情况下去承接更多的资金。”让谢卫感到欣喜的是,不少年轻一代基金经理都拥有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的良好价值观,愿意长期为普通百姓管理财富。这批优秀投资人是行业蓬勃发展的受益者,将成长为推动行业发展的中坚力量。

  基金业应走高质量发展之路

  中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谢卫认为,公募基金作为权益市场的投资主力军,也应当进入追求高质量发展的阶段。

  “对于基金行业而言,高质量发展的内涵是什么,值得从业者深思。”谢卫表示。

  “追风口、博眼球、冲规模的发展模式应当成为过去,基金公司应当真正明晰,何为好的投资?何为基金行业的高质量发展路径?”谢卫表示,只有基金公司走上高质量、可持续的发展之路,才能助力实体经济发展,裨益广大持有人。

  谢卫表示,从服务实体的角度看,公募基金应当更好地发挥价格发现、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的功能,引导资金支持实体企业发展。从服务民生的角度看,公募基金作为普惠金融工具,应当让居民获得与自身投资需求真正匹配的金融产品和投资体验,为其创造长期可持续的复利投资回报,满足大众日益增长的财富管理需求。

  谢卫认为,基金公司作为专业投资者,要坚持价值投资、长期投资和责任投资理念,成为维护市场稳定、推动市场发展、助力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这是时代赋予的使命,也是行业持续发展的责任担当。

  如何管好养老钱

  积极探索推动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建设、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正成为各方共识。在这两年的提案中,“如何管好养老钱”成为谢卫关注的重点之一。

  在去年,谢卫针对养老保险第二支柱的建设,建议适当提升年金基金投资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上限,引入更多优秀的公募基金参与年金基金投资。今年,他将关注目光投向了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建设,建议进一步发挥税收政策的激励作用,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发展。

  在谢卫看来,2018年5月1日起在上海等三地实施的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作为我国养老保险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制度落地前的一次尝试,无论参与人数还是整体规模都相对偏低。究其原因,固然有试点地区和产品范围偏窄、抵扣流程复杂等问题,也存在着税收激励政策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

  谢卫表示,如果得到税收优惠政策的加持,养老金融产品有望获得更大的发展动力,既能裨益养老保险第三支柱的建设,又能增强机构投资者力量,同时能为资本市场带来更多长线资金,可谓一举多得。

  谢卫分析道,一方面,目前实际能够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的人群主要为当期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0%以上的人群,政策覆盖面有限,税前扣除额度偏低也难以对高收入群体产生吸引力。

  另一方面,养老金融产品层面亦缺乏税收优惠政策。与传统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相比,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所收取的保费在投资端并不享受特别的税收和费用减免优惠政策,产品设计上又与传统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区别不大。基金、银行理财公司试水发行的养老目标基金、养老理财产品也面临同样的问题,既无产品设计上的独特之处,在投资增值能力方面与普通产品相比也无突出优势,降低了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合格金融产品的市场吸引力。

  对此,谢卫提出了三点建议。首先,进一步提高个人税收优惠政策力度。具体而言,一是在缴费环节,建议在现有基础上适当提高养老保险第三支柱缴费的税前扣除额度,并根据社会平均工资增长、通货膨胀等因素的变化,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二是在领取环节,建议比照领取年金的个人所得税处理方式,不计入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计税,鼓励分期领取,降低领取时适用税率,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受益人群。

  其次,实施合格金融产品税费优惠政策。一是对纳入养老保险第三支柱范围的公募基金、银行理财、个税递延产品等合格金融产品,减免投资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和印花税等相关税费,降低交易成本,增厚投资收益,突出该类金融产品的养老投资属性,以区别于普通金融产品。二是对金融机构因发行管理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合格金融产品而取得的收入,减免对应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降低机构开发、拓展该类金融产品的经营成本,鼓励金融机构加大资源投入力度、更积极地参与我国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市场建设。

  最后,统筹养老保险第二、第三支柱税收政策。海外的成功经验表明,统筹养老保险第二、第三支柱的发展,对推动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建设有着积极作用。建议进一步推动年金和第三支柱在税收方面的统筹衔接,即将缴费税收优惠政策赋予到个人,允许个人灵活选择运用于年金计划或第三支柱,为第三支柱制度的良好开端和行稳致远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