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主任尚福林:建立完善制度规则 保证信息披露真实性

2021-03-09 07:49:4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张琼斯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站在历史的新起点,金融工作如何开好局起好步至关重要。

  从“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到“改革创业板并试点注册制”,再到“稳步推进注册制改革”,注册制连续三年“现身”政府工作报告。

  可以预见的是,注册制改革将成为“十四五”时期浓墨重彩的一笔。“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

  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主任,中国证监会原主席、原中国银监会主席尚福林接受上海证券报等媒体书面采访时表示,注册制改革的基本内涵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把选择权交给市场,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这就要求改革必须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提升市场的透明度,坚持“三公”原则,特别要强调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

  注册制改革:

  保证发行人信息披露真实性

  是注册制改革的关键环节

  上海证券报:“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明确提出,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在您看来,注册制改革应重点聚焦哪些方面?

  尚福林:注册制改革是我国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是推动提升资本市场整体信用水平的重要抓手。众所周知,资本市场是建立在商业信用基础上的市场,特别需要参与者诚实守信。

  注册制改革的基本内涵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把选择权交给市场,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这就要求改革必须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提升市场的透明度,坚持“三公”原则,特别要强调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

  真实披露信息,投资者才有可能根据发行人的真实情况和自身的风险偏好做出价值判断和投资选择,才能有效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保证发行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是注册制改革的关键环节,需要各方共同努力。

  一是发行人是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要提高信息披露的针对性、有效性、可读性。二是要压实中介机构核查验证和专业把关责任。三是要培育合格投资者,使其能够自主判断投资价值,做出投资决策。四是交易所和监管部门要做好审核注册,把住入口关。

  同时,要通过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规则并严格执行,以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真正做到“不做假账”。依法依规对信息造假等失信行为加大处罚力度、严加惩处,不断夯实信用基础,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资管业务:

  存量资管业务整改进展符合预期

  为应对复杂局面创造回旋余地

  上海证券报:资管新规过渡期已经延长至2021年底。当前资管存量业务整改情况如何?您认为相关机构应如何在过渡期内做好业务整改工作?

  尚福林:资管新规的出台对于规范资管行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资管新规实施两年多以来,行业发展势头良好,嵌套投资、期限错配、监管套利等一些违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落实资管新规涉及资管产品的清理、相关机构的资产结构调整、资本金变动等诸多因素,新冠肺炎疫情客观上增加了资管行业转型的困难,考虑到这些因素的叠加影响,金融管理部门明确了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一年。这是为扎实推进存量整改和规范转型做出的实事求是的工作安排。

  目前,整改进展情况符合预期,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净值化转型力度加大,同业理财、不合规短期产品、嵌套投资规模均大幅下降,为应对各种复杂局面创造了政策空间和回旋余地。

  今年,相关银行要利用好过渡期,切实承担整改主体责任,建立机制、统一管理。制定全面整改计划,严格锁定基数,依法合规采取处置措施,稳妥有序完成整改任务。

  同时也要看到,资管新规的过渡期是各类市场参与者提升自身产品研究与主动管理能力的机遇期。过去,刚性兑付和同业无序竞争使得产品定价难以反映机构的管理能力。随着资管行业规范,机构的核心竞争力最终将体现在产品研发和对风险的主动管理能力等方面。

  各资管机构要发挥各自在管理机制、经营理念、激励约束机制、投资运作和人才储备等方面的专业特点和比较优势,主动学习吸收国际资管行业先进成熟的投资理念、经营策略、激励机制和合规风控体系,提升自身竞争力,促进资管行业健康发展。

  金融风险:

  信用风险具有一定滞后性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不能松懈

  上海证券报:您如何看待近年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总体成效以及当前的金融风险形势?下一阶段,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应重点关注哪些领域?

  尚福林: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特别是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根本性任务。过去三年,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取得决定性成就,不良贷款、影子银行、高风险机构、互联网金融活动、处置重大非法集资案件等任务均取得了重要成果,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银行业信用风险有所上升,监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有效遏制信用风险快速反弹,金融市场运行总体平稳可控。

  防风险是金融业永恒的主题,也是金融监管永恒的主题。当前,我国经济恢复基础尚不牢固,疫情变化和外部环境仍存在诸多不确定性,信用风险具有一定滞后性,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仍不能松懈,要统筹抓好各种存量风险化解和增量风险防范。

  一是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严防房地产等重点领域信贷风险;加快推动高风险机构处置;加大对非法金融以及“无照驾驶”打击力度;防范外部输入性风险冲击,确保金融安全。

  二是加大不良处置力度。提高风险预判能力,探索创新处置方式,提升处置效率,做好不良贷款暴露反弹的应对准备。

  三是大力规范整治重点业务。巩固金融领域市场乱象整治成果;持续压降影子银行规模,有序推进资管转型;坚决遏制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防止资本在金融领域的无序扩张和野蛮生长。

  四是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整体效能。持续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公司治理和内控管理水平;充足计提贷款损失准备,增加利润留存,拓宽资本补充渠道,增强抵御风险能力,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