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季度50家债券发行人评级被调整

2021-12-04 10:2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徐蔚

  ◎记者 徐蔚 ○编辑 朱绍勇

  12月3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了2021年第三季度债券市场信用评级机构业务运行及合规情况通报,就13家信用评级机构的市场表现、所评主体违约情况、业务发展及自律动态进行了总结。今年三季度主体评级业务量同比上升25.8%。截至三季度末,5年以上从业经验分析师占比同比提高9.28个百分点。

  三季度,13家评级机构共承揽债券产品2949只,同比减少26.62%,涉及发行人1601家;出具评级报告的债项共4639只,涉及发行人1458家;此外,评级机构共承揽仅主体评级业务的非金融发行人790家,同比增加25.8%。

  从承揽债券产品只数看,中诚信国际的业务量占比在30%以上,联合资信和上海新世纪业务量占比分别为19.23%和17.02%,中证鹏元、大公国际和东方金诚业务量占比在4%至11%之间,远东资信、安融评级、标普(中国)、惠誉博华、大普信评的业务量占比均不到2%。

  三季度末,13家评级机构共有分析师1634人,较二季度末增加98人。从业经验在3年及以上的分析师占比为53%,同比减少6.11个百分点,其中5年以上从业经验分析师占比36.66%,同比提高9.28个百分点。

  三季度,评级机构共对50家发行人进行了评级调整,同比减少43.82%;占总存续家数的1.4%,同比减少0.9个百分点。其中正面调整6家,同比减少88.89%;负面调整44家,同比增加25.71%。分机构看,中诚信国际、中证鹏元正面调整各2家,上海新世纪、东方金诚正面调整各1家。中诚信国际和大公国际负面调整家数最多,分别为11家和9家。

  三季度,共有127家发行人更换评级机构,更换评级机构后的级别高于原级别的发行人家数同比减少。其中4家发行人的新承做评级机构所给级别高于原级别,占比3.15%,同比减少9.35个百分点。

  截至三季度末,近三成发行人获得多评级,同一发行人级别不一致率环比下降。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共有922家发行人获得两个及以上评级机构出具的主体评级,占存续公司信用类债券发行主体的25.82%;其中151家发行人的评级结果不一致,不一致率为15.22%,环比减少1.15个百分点。不一致的发行主体评级多相差1个子级,其中大公国际和中证鹏元所评发行人主体级别高于其他机构的分别为41家和38家,占比达14.1%和15%;联合资信、中诚信国际和上海新世纪分别有24家、18家和15家,占比在3%至7%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