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财顾执业能力评价结果出炉

2021-12-04 10:22:5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徐蔚

  ◎记者 徐蔚 ○编辑 朱绍勇

  12月3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关于2021年度证券公司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能力专业评价结果的公告。财务顾问分为A、B、C类,共有99家券商参评。东吴证券等14家机构获得A类评价,东北证券等17家机构获得B类评价,安信证券等68家机构获得C类评价。

  与2020年度券商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能力专业评价结果相比,今年参评券商总数增加3家。从分类结果看,A类券商数量保持不变,B类券商数量减少10家,C类券商增加13家。今年获评C类的券商在评价期内均无证监会核准项目。三类券商数量占比分别为14.14%、17.17%、68.69%。

  今年获评A类的券商包括东吴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国信证券、华泰联合证券、平安证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天风证券、兴业证券、长江证券承销保荐、中金公司、中国银河证券、中泰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中信证券这14家,其中东吴证券、平安证券、天风证券、兴业证券、长江证券承销保荐、银河证券为新获评A类的券商。

  从评价下调券商看,国金证券、海通证券、招商证券、中天国富证券由2020年度的A类下调至B类;2020年获评A类的东兴证券在今年获评C类,连降两级。

  中证协强调,财务顾问类别划分仅反映财务顾问执业能力的相对水平。分类结果主要供证券监管部门使用,证券公司不得将分类结果用于广告、宣传、营销等商业目的。

  中证协明确,在评价期内没有证监会核准项目的、或评价期内有核准项目但未提交评价材料的、或评价期内因财务顾问业务违法违规被证监会行政处罚的证券公司为C类。评价期结束后、评价结果公布前,因财务顾问业务违法违规被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或投行业务风险尚未消除、业务开展受到限制的证券公司不得评为A类。

  根据《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能力专业评价工作指引》,本年度评价期为2020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评价涉及的财务数据、业务数据时间段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以经审计报表及证监会核准信息为准。其中,项目数以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证监会核准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重大资产重组、吸收合并项目为准。对于同时涉及购买、出售资产的项目,以二者交易价格孰高原则计算交易金额。配套融资金额均不计入交易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