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公布37件全国两会建议提案答复 透露资本市场十大政策看点

2022-02-19 08:16:3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梁银妍 张雪

  证监会昨日集中公布了37件对2021年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建议提案的答复。其中包括23件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相关建议的答复,以及14件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相关提案的答复。

  上海证券报记者对上述37件建议提案进行梳理发现,这些建议提案涉及了诸多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热点问题,包括发行注册制改革、资本市场双向开放、债券市场发展、行业机构发展、区域性市场发展等。证监会在复文中,对这些领域的重点工作安排进行了介绍和答复。

  公开信息显示,这些复文均形成于2021年7月到8月之间。

  看点一:积极研究扩展境外机构投资者进入交易所债市的渠道

  促进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是去年全国两会上代表委员们关注的一大热点问题。证监会此次公布的答复中,涉及债券市场发展的共有5件。

  证监会在复文中表示,正积极研究扩展境外机构投资者进入交易所债券市场的渠道,丰富投资者结构,拓宽多元化资金来源;抓紧推动交易所债券市场熊猫债发行规则制定工作,明确境外机构发行债券的主体范围、审核备案要求、会计准则适用、中介机构准入以及外汇管理要求。同时,证监会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论证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债券平台的定位及可行性等,探索高水平对外开放,为资本市场服务国家战略全局发挥更大作用。

  根据相关复文,证监会将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公司债券有关工作,充分发挥交易所债券市场作用,接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为防范化解民营企业信用债风险,证监会还将着力加强证券评级机构监管,督促提高评级质量,继续加强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监管协调,健全债券信用风险预防预警机制。

  在强化企业融资和债务管理方面,证监会将继续完善债券市场基础制度,积极推动司法部门研究出台专门文件,明确打击“逃废债”的法律依据;优化债券市场准入管理,压实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责任,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监管协作,促进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

  看点二:统筹推进全市场注册制和交易机制等配套制度改革

  此次公布的答复中,涉及发行注册制改革的建议提案共有3项。证监会复文表示,将统筹研究推进全市场注册制和交易机制等配套制度改革;建立适应注册制板块的信息披露规则体系,引导和规范信息披露行为;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提高信息披露决策有用性;突出注册制板块企业特点,强调特别风险披露;提高审核注册问询针对性,促进发行人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完善申请文件公开机制,接受社会广泛监督。

  证监会还在复文中提到,将把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作为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重要内容,拓宽多元退出渠道、强化退市监管力度,加快制定相关投资者保护制度,强化全流程全链条监督问责,推进相关方案不折不扣落实落地;还将会同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退市过程中出现的对抗监管、不当维权甚至煽动群体性事件等恶劣行为,严厉打击、严肃追责。

  看点三:促进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政策尽快落地

  在对《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培育基金类主体资本市场的建议》的答复中,证监会明确,将发展专业机构投资者、引导更多中长期资金进入资本市场,促进资本市场、中长期资金和实体经济良性互动。

  复文提到,证监会将着力提升基金管理公司等资管机构专业能力,完善权益类基金、基金投资顾问等产品和服务供给。包括: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建设,推动公募基金、各类养老金及保险资金中长期考核,强化长期业绩导向;鼓励基金管理人加大权益类基金产品供给,围绕有效满足投资者多元化投资理财需求进行产品创新;稳步推动公募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试点,培育壮大专业买方中介队伍。

  同时,将继续扩展中长期资金来源,继续推动全国社保基金、基本养老金、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等各类养老金,保险资金,银行理财资金等积极投资资本市场;推动完善国家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促进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政策尽快落地。

  看点四:会同高院研究制定欺诈发行、违规披露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

  在对《关于对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责任人,必须予以刑事与民事并处的提案》的回复中,证监会表示,将用足用好法律赋予的职责,重拳打击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恶性违法行为,坚决追究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违法责任。

  同时,证监会将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研究完善证券期货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进一步增强刑事立案追诉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会同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制定办理欺诈发行证券、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有关定罪量刑标准,依法严惩财务造假犯罪。

  看点五: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企业在A股上市

  在对《关于试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优质企业在我国A股上市的提案》的答复中,证监会明确,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在A股上市融资,外资企业在境内上市并无特殊条件限制,证监会也在积极推进符合条件的红筹企业境内发行试点。

  据悉,下一步,证监会将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企业在A股上市,促进资本市场制度型高水平对外开放,深化共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

  看点六:引导金融机构满足新能源汽车、清洁供暖、生物质等企业融资

  证监会此次公布的答复中,涉及推动新能源等产业发展的建议共3项,分别为:《关于我国新能源产业融资创新的建议》《关于金融支持智能电动汽车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关于大力支持生物质能清洁能源供暖基础设施升级的建议》。

  证监会在复文中表示,对进一步推动我国新能源产业市场发展的建议,证监会表示积极支持。未来证监会将结合自身职能,引导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满足新能源汽车、清洁供暖、生物质等企业上市、挂牌融资,提高金融服务质效,引导社会资本规范参与新能源领域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持续提升金融服务新能源产业的能力和水平。

  看点七: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业企业开展并购重组

  在对《关于通过金融改革创新为旅游产业赋能的提案》的答复中,证监会表示一直高度重视旅游业企业发展各项工作,持续提升资本市场服务旅游业企业和实体经济的能力,完善上市公司再融资制度,加大对旅游业上市企业的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在新三板挂牌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发行公司债券、稳步发展资产证券化,支持旅游业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做优做强。

  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大力推动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业企业开展并购重组,发挥上市公司引领带动作用,为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赋能。

  看点八:持续优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持续加强资本市场会计监管

  此次答复,涉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问题的建议提案共3件,包括《关于完善上市公司经营质量评价和相关信息披露的建议》《关于厘清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合理界定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责任的建议》《关于推进制度开放,加快完善中国责任投资信息披露标准及评价体系的提案》。

  证监会在复文中表示,将持续优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不断完善上市公司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有关要求,继续以提升上市公司透明度为目标,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优化信息披露监管规则体系,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持续加强资本市场会计监管,继续推动各类主体各尽其责,切实提升资本市场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和审计机构执业能力;还将与有关部门配合完善会计师事务所民事责任承担机制,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看点九:推进区域性市场与市场监管部门建立信息对接机制

  对于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发展,有全国政协委员提出了《关于在区域性股权市场登记结算机构与商事登记机构之间建立信息对接机制的提案》。

  证监会在对该提案的复文中表示,近年来,引导支持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在区域性股权市场进行股权集中托管,便利企业进行融资,取得了良好效果。同时,证监会始终积极协调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登记结算机构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信息的互联互通,不断探索股权登记信息对接机制的实现形式,但目前尚未有实质性进展。

  据悉,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积极推进区域性股权市场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建立信息对接机制,加强互联互通。

  看点十:开展调研论证林票定为标准化金融产品的相关工作

  在对《关于将林票定为标准化金融产品的建议》的答复中,证监会表示,人民银行等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开展调研论证林票定为标准化金融产品的相关工作,同时继续强化对金融机构的信贷政策指导,鼓励金融机构根据林业特点创新产品和服务。

  该复文还表示,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是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资产良性循环的标准化创新金融工具。从境外成熟市场的经验看,REITs是林地经营的一种重要模式。证监会正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基础设施领域稳妥推动REITs试点工作,下一步,可借鉴基础设施公募REITs的试点经验,探索发挥此类金融产品对林业发展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