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文 银保机构须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金融支持力度

2022-02-26 08:42:5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张琼斯

  银保监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银行保险机构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国家开发银行、商业银行、保险机构、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充分发挥优势,立足自身业务特点,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金融支持力度。

  《指导意见》要求,遵循以人民为中心、以市场化为导向、以风险可控为前提、以多方协同为保障的基本原则,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将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作为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做好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金融支持;在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在科学测算收益的基础上,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提供多样化、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不得以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名义搞变通,打“擦边球”,进行监管套利。

  《指导意见》还分别从发挥各类机构自身优势、把握保障性租赁住房融资需求特点、建立完善内部机制、加强风险管理方面,对银行保险机构提出具体要求。

  《指导意见》明确,国家开发银行、商业银行、保险机构、信托公司等要充分发挥优势,立足自身业务特点,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金融支持力度。国家开发银行要立足自身职能定位,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中长期信贷支持。商业银行要积极对接保障性租赁住房开发建设、购买、装修改造、运营管理、交易结算等服务需求,提供专业化、多元化金融服务。

  《指导意见》支持保险资金通过直接投资或认购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保险私募基金等方式,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提供长期资金支持;支持保险机构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等环节提供风险保障;支持信托公司等依法合规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

  《指导意见》要求,以市场化方式向保障性租赁住房自持主体提供长期贷款;稳妥做好对非自有产权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企业的金融支持;探索符合保障性租赁住房特点的担保方式;提供多样化金融服务,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参与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银保监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指导意见》还对各地提出要求: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配套措施尽快落地;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监督管理,各地要加快建立健全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加强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出租和运营管理的全过程监督,严厉打击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名骗取银行保险机构优惠政策行为;做好项目准入管理,各地要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制度,及时与银行保险机构共享本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信息。

  据悉,在金融监管方面,银保监会多措并举,引领银行保险机构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金融支持。举措包括: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拓宽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资金来源;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加强风险管控,防范好相关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