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靖:共建“轨道上的长三角” 赋能新虹桥国际医学中心

2022-03-09 08:0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林淙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陈靖

  长三角市域铁路如何搭建“政策轨道”保障畅行?上海新虹桥国际医学中心如何突破政策瓶颈健康发展?今年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靖准备了关于支持地方管理市域铁路,以及支持新虹桥国际医学中心优先配置甲类大型医疗设备、试点进口药械特许使用的建议。

  支持地方管理市域铁路

  2021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长江三角洲地区多层次轨道交通规划》,提出到2025年要形成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多层次、优衔接、高品质的轨道交通系统。随着都市圈发展和国家政策鼓励,由地方政府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的市域(郊)铁路发展迅速。在陈靖看来,共建“轨道上的长三角”是落实交通强国战略、有力支持并推动长三角地区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抓手。

  在实现长三角市域铁路跨省市运营、上海都市圈市域铁路建设及运营筹备过程中,陈靖发现仍有部分问题亟待解决。“例如,法律法规及监管体系的不适应性。”陈靖表示,现有铁路法规主要适用于国家铁路的管理,对由地方政府自主建设并采用公交化运营的市域铁路,缺少针对性的管理规定,尤其是针对区域性、跨省市市域铁路的监管依据、监管方式存在一定不适应性。

  与此同时,陈靖提到了制定长三角地区市域铁路统一规范的迫切性,以及尽早探索跨线运行标准的必要性。他表示:“长三角地区多条市域铁路之间将实现跨省市对接,主要依靠车辆跨线直连。在运输组织、客运组织、调度指挥、治安管理等方面有必要采取统一的标准或相互认可。”

  为有效解决上述问题,并充分发挥长三角一体化的先行示范作用,陈靖建议,由国家有关部门支持长三角地区在监管主体、规范要求、运营标准等方面进行区域协同探索。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支持上海在市域铁路运输企业资质认定、司机等关键技术岗位培训考证等方面先行先试。

  基于我国在铁路事业中快速发展和不断深化改革的实际问题,为使地方政府部门可以依法履行对地方铁路的监管职责,陈靖建议,将市域(郊)铁路单独予以规范,在铁路法第六章“附则”中增加:“市域(郊)铁路是连接都市圈中心城市城区和周边城镇组团,为通勤客流提供快速度、大运量、公交化运输服务的轨道交通系统。市域(郊)铁路管理规定由地方人民政府另行制定”。在铁路法第三条中增加:“省级人民政府明确的地方铁路管理部门负责地方铁路的行业监督管理具体工作”。

  不断完善新虹桥国际医学中心政策支撑

  关切城市发展,陈靖将另一着眼点放在了新虹桥国际医学中心的建设上。

  资料显示,该中心是2010年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高端医疗服务聚集区,其定位为打造具有国际水准的国家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和长三角医疗服务贸易平台。目前,园区聚集了11家国际国内一流医院、15家医技和特色门诊机构,合资或合作单位包括美国MD安德森癌症中心、美国克利夫兰医学中心、新加坡百汇医疗集团、日本BML株式会社、GE Health(美国通用医疗)及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妇产科医院、儿童医院与上海交大附属六院等的相关专科,共设3800多个床位。

  2021年2月,国务院批复的《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总体方案》明确对该区域内社会办医机构配置甲类大型医用设备给予支持,并鼓励该中心发展医疗服务贸易。陈靖表示,随着该中心内医院陆续开放营业,配置甲类大型医疗设备用于临床检查治疗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

  陈靖建议,落实国务院总体方案要求,国家有关部门特事特办,尽快解决新虹桥国际医学中心PET/MR问题,同时研究支持新虹桥国际医学中心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如质子放疗设备、PET/MR等实行单列管理。根据中心内的实际需求设定,实行技术标准管理,备案许可,或委托上海市人民政府按照技术标准评审。

  此外,缺乏进口新药、新器械政策支持同样是限制新虹桥国际医学中心国际医疗服务品质提升的关键因素。

  陈靖建议,在新虹桥国际医学中心开展“允许定点少量使用进口新药械”相关政策试点,由国家授权上海市人民政府,或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该中心内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进口少量临床急需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在指定医疗机构用于特定医疗目的,以实现新虹桥国际医学中心的医疗技术、药品、医疗器械与国际先进水平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