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

2022-05-26 07:40: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于祥明 梁银妍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意见要求,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通过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健康发展、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积极推进产权规范交易等多种方式,切实做好盘活存量资产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研究所研究员吴亚平向上海证券报记者表示,盘活存量资产可以提高存量资产运营效率,乃至扩大有效供给;同时,通过股权转让、PPP、公募REITs等市场导向的投融资机制可以充分挖掘存量资产的真实价值,也有助于降杠杆和防风险。

  意见明确了盘活存量资产的重点领域。一是重点盘活存量规模较大、当前收益较好或增长潜力较大的基础设施项目资产,包括交通、水利、清洁能源、保障性租赁住房、水电气热等市政设施、生态环保、产业园区、仓储物流、旅游、新型基础设施等;二是统筹盘活存量和改扩建有机结合的项目资产,包括综合交通枢纽改造、工业企业退城进园等;三是有序盘活长期闲置但具有较大开发利用价值的项目资产,包括老旧厂房、文化体育场馆和闲置土地等,以及国有企业开办的酒店、餐饮、疗养院等非主业资产。

  “要用好回收资金增加有效投资。”意见强调,盘活存量资产要尽快形成有效投资,引导做好回收资金使用,精准有效支持“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等新项目建设,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配套资金支持,促进项目落地实施、形成实物工作量。

  意见明确要求,进一步提高推荐、审核效率,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基础设施REITs项目发行上市。对于在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强化民生保障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的项目,在满足发行要求、符合市场预期、确保风险可控等前提下,可进一步灵活合理确定运营年限、收益集中度等要求。建立健全扩募机制,探索建立多层次基础设施REITs市场。国有企业发行基础设施REITs涉及国有产权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按规定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研究推进REITs相关立法工作。

  中航基金不动产投资部总经理宋鑫认为,“首批试点项目上市一年来无论从底层资产的运营数据,还是REITs产品二级市场的表现,都是符合甚至超过预期的。在当前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的背景下,基础设施REITs盘活存量资产,带动增量投资的优势仍将进一步放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