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修订保荐人尽职调查准则 更强调“荐”的角色和职责

2022-05-28 08:07:3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梁银妍

  保荐人尽调工作将进一步规范。证监会5月27日发布实施《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下称《尽调准则》)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工作底稿指引》(下称《底稿指引》),更加强调保荐机构“荐”的角色和职责。

  其中,《尽调准则》明确了工作底线要求和质量标准,细化保荐机构合理信赖证券服务机构专业意见或者基础工作的标准、程序,更加强调保荐机构“荐”的角色,发挥保荐机构在投资价值判断方面的前瞻性作用。

  根据《尽调准则》,保荐人在履行审慎核查义务、进行必要调查和复核的基础上,可以合理信赖发行人申请文件、证券发行募集文件中有证券服务机构出具专业意见的内容。保荐人的评估内容包括机构及参与人员的胜任能力与独立性、核查范围是否受限、核查资料是否充分、核查程序是否充分恰当,必要时采取询问、查阅、走访、函证、抽盘等手段印证。

  保荐人存在选聘审计、资产评估、法律顾问、财务顾问、咨询顾问等第三方提供与尽调有关服务情形的,保荐人应合理使用第三方外聘机构,不得将法定职责予以外包,保荐人应当承担的责任不因聘请第三方而减轻或免除。

  《尽调准则》还将保荐人“荐”的职责提到了更重要的位置,对发行人业务新颖、抽象、复杂、稀缺,或特定业务模式提出了核查要求。并对红筹架构、特别投票权、协议控制等尽调事项进行了补充,还增加了商誉、政府补助等重点事项的核查要求。

  《底稿指引》主要规定了保荐机构尽调工作底稿中需要关注的事项和留存的资料,以及编制底稿的形式、程序等。该指引要求,对履行保荐职责有重大影响的文件资料及信息,均应作为底稿留存。

  《底稿指引》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三类要求,包括对证券服务机构专业意见的复核资料、内核阶段工作底稿,以及分析验证过程的相关底稿。

  根据《底稿指引》,保荐机构对发行人申请文件、证券发行募集文件中有证券服务机构出具专业意见的内容,可以合理信赖,保持职业怀疑,对证券服务机构的核查思路、核查过程、所获证据等应当充分了解和分析,因此底稿范围增加了复核证券服务机构专业意见过程的文件资料。《底稿指引》还明确要求保荐工作底稿应收集内核阶段底稿。

  此外,根据《底稿指引》,“勤勉尽责、言必有据”是保荐机构出具核查结论的基本要求,保荐机构开展尽调工作需保持职业怀疑,以获取充分和适当的证据为基础,结合证据证明力,出具核查结论。因此保荐人应在工作底稿中,记录对尽调证据的分析与验证过程。

  据悉,下一步,证监会将在具体监管工作中认真落实《尽调准则》和《底稿指引》,持续完善制度规则体系,督促保荐机构不断提高执业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