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出台稳经济促发展38条政策措施

2022-06-10 12:01:23 来源:大众日报 作者:董卿 从春龙

  5月31日,烟台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印发《关于稳经济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从落实财税政策、加大金融支持、稳投资促消费、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支持总部经济发展、激发创新活力和保基本民生等八个方面,推出38条政策措施,激发市场活力,稳定经济增长。

  落实财税政策方面,持续加快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留抵退税进度,推动各类企业存量留抵税额于6月底前集中退还,增量留抵税额按月全额退还。抓紧完成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推动2022年已下达的专项债券额度6月底前全部发行完毕,力争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按照上级政策规定,在前期确定的交通基础设施、能源、保障性安居工程等9大领域基础上,适当扩大专项债券支持领域。

  加大金融支持方面,鼓励对有关领域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继续按市场化原则与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自主协商,对其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本轮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底。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受疫情影响隔离观察或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对其存续的个人住房、消费等贷款,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

  在稳投资促消费方面,烟台市将实施好4大类186个水利工程,组织开展全市水利工程建设“6月会战”行动,加快推进芝罘湾港区专用铁路改建工程、龙烟铁路市域化改造工程。5月1日起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可自愿选择执行分时电价,峰段电价提高0.17元/千瓦时,谷段电价降低0.17元/千瓦时。组织“烟台家电消费节”“葡萄酒品质生活节”等30余场促消费活动。6月1日—9月30日,除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外,蓬莱阁、长岛旅游景区、牟氏庄园等10家国有景区首道门票执行不低于5折的票价优惠。

  为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气、用电“欠费不停供”,允许在6个月内补缴,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全面取消对来自疫情低风险地区货运车辆的防疫通行限制,着力打通制造业物流瓶颈,加快产成品库存周转进度;保持收费站、服务区全程开放,设置高速免费核酸检测服务点,积极协调办理高速公路免费通行证明。对100家进出口下滑较大的骨干企业实行“一企一策”、包保服务,力争上半年百家骨干企业完成进出口1500亿元以上。

  烟台市支持企业建设重大研发机构。对新认定的企业自建或联合国内外一流高校、世界著名科研机构、国家级科研院所、行业龙头企业等共建的重大研发机构,给予不超过研发机构投入总额10%的一次性资金补助,最高500万元。对市内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创客)团队依托科研设施与仪器开展检测、试验、分析、合作研发、委托研发、研发设计、标准制定等科技创新活动,按照科技创新活动发生的费用,在省级给予使用方40%补助的基础上,市级再给予20%的补助,同一企业或团队每年最高补助20万元。

  疫情之下,民生至上。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对因受疫情影响失业或收入明显下降,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经申请认定后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拓宽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渠道,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逐步安置符合条件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同时,落实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足额发放补贴,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