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驶入快车道

2022-09-14 10:48:04 来源:云南日报 作者:李海球

  9月13日,“云南这十年”系列新闻发布会·社会保障专场发布会在云南海埂会堂召开。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医疗保障局发布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报告显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全省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在理论和实践上实现重大突破;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更加完善,覆盖范围持续扩大;各族群众基本医疗需求得到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兜住兜牢民生底线

  云南省实现农村低保与脱贫攻坚政策有效衔接,把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特困供养范围,应保尽保。2021年以来,建立汇集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等540.44万人的低收入人口数据库。通过主动监测、分析预警,第一时间落实救助政策,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全力打造“阳光低保”。

  10年来,云南省全面建立实施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了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具有云南特色的新型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全省各级民政部门累计投入中央和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资金1031.05亿元,平均每年有441万困难群众得到经常性生活救助、75.8万人次得到临时救助。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从2012年底的1674元提高到2022年的5343元,增长219%;特困人员月生活标准从104元提高到910元,增长7.8倍;临时救助标准实现城乡统筹,乡镇审批额度和救助封顶线大幅提高。

  10年来,云南省制定出台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施方案、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等40多项政策。安排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57.46亿元,统筹社区居家和机构养老互补发展、城乡养老服务均衡发展、民办公办养老同步发展,全省建设养老机构1168所、社区养老设施(站点)10732个,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73%,养老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持续提升。

  社保覆盖范围持续扩大

  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省紧扣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加强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建设,制度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进一步增强。2016年全面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户籍限制,2018年建立基金调剂制度,2020年实行基金省级统收统支,2022年实现接轨养老保险全国统筹。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统一。2012年末,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个制度试点在全省全面推行;2014年6月,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建立了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年12月实现全覆盖;2016年启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改革试点,2019年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政策。

  织密民生保障安全网,覆盖范围持续扩大。10年来,云南省围绕全民覆盖、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通过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精准推进重点群体参保。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从2012年底的2468万人增加到2022年8月的3258万人,增幅达32%;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从295万人增加到559万人,增幅达89%;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从225万人增加到348万人,增幅达55%。

  收入分配调节器作用日益显现。10年来,全省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相适应,各项社会保障待遇稳步提高。连续1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月人均基本养老金增幅达96%;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增幅达127%;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实现“16连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从43.62万元增加到94.82万元;失业保险金月平均水平由2012年的606元提高到2022年的1356元,增幅达124%。

  医保待遇水平稳步提高

  云南省持续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织密扎牢多层次医疗保障网,坚定不移推动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10年来,全省各族群众基本医疗需求得到有效保障,看病难看病贵得到有效解决,总体健康水平显著提高。初步形成以基本医保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等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截至2022年6月,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4535.3万人,较2012年增加179万人。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报销比例逐年提高,分别达83%和75%左右,最高支付限额超过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国家谈判药品医保累计惠及438.98万人次,总费用33.35亿元,医保报销23.74亿元。充分发挥医保基金战略性购买作用,累计组织开展25批次集中带量采购,覆盖17类医用耗材和近400个药品,平均降价幅度达55%,节约采购资金约48亿元。

  全力支持全省疫情防控大局。云南省在全国率先出台10条特殊报销政策,临时调整5项政策规定,对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实行免费救治,医保支付比例达90%。筹措新冠疫苗专项采购资金50.05亿元,累计拨付采购资金46.78亿元,向医疗机构拨付疫苗接种费用9亿元,全程做到疫苗采购“钱等苗”、接种费用“及时付”。先后5轮降低核酸检测价格,公立医疗机构核酸检测单人单检从260元/次降至不超过16元/次,多人混检从30元/人次降至不超过5元/人次,确保群众救治无忧、接种不愁、防疫减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