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建设对标成熟市场 各类外资机构深度融入 我国金融业高水平开放阔步前行

2022-09-21 07:42:0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何奎 记者 范子萌

  开放,这一时代强音过去十年里始终在中国金融市场回响。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一系列重大金融开放举措落地见效,金融业对外开放跑出“加速度”:沪港通、深港通、债券通相继开通实施,银行、证券、基金管理、期货、人身险领域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逐步取消……

  十年间,从市场开放到机构准入,再到业务拓展,中国金融开放百花齐放:50余项银行保险开放政策渐次落地,首家外资独资保险控股公司、首家外资独资人身险公司、首家外资控股理财公司、首家外资独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相继成立……

  中国金融业开放正超越过去以吸引外部资金为主要目的的模式,上升至从制度和机制上更好地对接国际金融市场、融入国际金融体系的层面。

  国际机构汇聚中国 共享经济增长红利

  “我们几乎见证了银行业对外资开放的每一步。”回望过去十年,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行长兼行政总裁王云峰对记者感慨道,“只要是开放给外资金融机构的新业务,我们都积极参与。十年里,先后开展了总计超过70项外资行首批或首笔新业务。”

  对深耕中国金融市场的外资金融机构而言,这十年是“首批”“首笔”层出不穷、业务规模和服务范围大幅扩张的“黄金十年”。

  2006年,我国银行业全面履行加入世贸组织承诺。2007年,汇丰、花旗、渣打、东亚获准成立外资法人银行。

  2015年7月《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7年3月《关于外资银行开展部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相继出炉,外资银行市场准入持续放宽,融入中国金融市场愈发深入,成为近年来中国金融业深化对外开放的一个缩影。

  十年间,金融开放在多层次、多领域展开。无论是银行业、证券业,还是保险业,从机构准入到业务开放,国际金融机构历经了多个里程碑时刻,切实分享到中国金融业增长红利。

  “我们是中国保险业开放的见证者、参与者和获益者。”友邦人寿首席客户官姜利民对记者表示。

  保险业是我国金融业开放力度最大的一个子行业。2020年6月,友邦顺利获批将中国内地分支机构改建成中国内地首家外资独资人身保险公司——友邦人寿,这也是中国金融业新一轮对外开放的又一个标志性时刻。

  2018年至2021年,银保监会新批设各类外资机构120多家,目前已基本实现中外资业务范围一致。

  截至2022年6月末,境外银行在境内共设立了41家外资法人银行、116家外国银行分行和134家代表处。境外保险机构在境内共设立了68家外资保险机构和80家代表处。

  对标国际金融市场 开放步伐坚实向前

  不仅仅是机构的开放,中国金融市场和业务也向世界敞开怀抱。

  2018年是新一轮金融业对外开放大幕拉开的关键之年。当年4月,博鳌亚洲论坛上落实开放措施“宜早不宜迟,宜快不宜慢”的话音刚落,金融业扩大开放的具体措施、时间表旋即出炉。

  开放的步伐是坚实的。15条重磅举措分两步走,涉及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期货业以及评级行业,覆盖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外汇市场、保险市场等。

  取消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将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人身险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上限放宽至51%,3年后不再设限;把互联互通每日额度扩大四倍……系列举措的推出引起了市场强烈反响。

  开放的步伐也是渐进的。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当时表示,中国的哲学讲究“逐步”和“渐进”,上述措施是我国经过慎重考虑后,在评估各项条件已经成熟、监管已经到位、数据已经到位后,才往前推进的,不能形容为大爆炸式的改革。

  金融业开放更是大势所趋。一年过后,易纲在2019年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发表演讲时表示,金融业开放是我国对外开放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是我国的自主选择,这既是金融业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

  易纲表示,一方面,金融业开放通过引入金融机构、业务、产品,增加金融有效供给。这有利于统筹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优化资源配置效率,更好地满足实体经济差异化、个性化的金融服务需求。另一方面,金融业开放会促进制度规则的建立健全,完善金融制度供给。我国金融业在开放过程中,主动学习借鉴成熟经济体的制度建设经验,在金融机构公司治理、金融市场建设、金融监管等方面进步得更快。

  伴随着中国金融业开放步入纵深,中国金融机构的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英国《银行家》(The Banker)杂志近日公布了“2022年全球银行1000强”榜单。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银行位居榜单前4名,交通银行位列第10。

  “经过十年的发展,中国金融业在全球金融体系中的影响力稳步提升,而金融业开放也正超越过去以吸引外部资金为主要目的的模式,上升至从制度和机制上更好地对接国际金融市场、融入国际金融体系的层面。”王云峰说。

  由金融要素流动型开放转向规则等制度型开放

  开放的另一面是发展。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是我国改革发展的成功实践。

  我国金融业开放已走过40余年征程。而过去十年,我国主动扩大金融业开放,深刻展示了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坚定决心。

  2017年,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积极稳妥推动金融业对外开放,合理安排开放顺序,加快建立完善有利于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有利于增强金融有序竞争、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的机制。

  “在每个阶段,我国金融开放都总体满足了经济金融发展和体制改革的内在需要,回应了当时条件下金融领域开放的重点关切,体现了较好的主动性和适应性。”中证金融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潘宏胜近日撰文表示。

  新一轮金融开放剑指何方?“金融高水平开放不是简单的机构、业务和市场的开放。”潘宏胜认为,更重要的是,由金融要素流动型开放转向规则等制度型开放,加快构建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金融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以包容适应和可预期的制度、规则标准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提供根本保障。

  关于进一步推进金融开放,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副所长陈道富表示,国际环境复杂严峻,金融市场开放已实质性影响跨境资金流动和汇率,金融与经济之间的关系更趋复杂,我国要协调中国特色与国际惯例的关系,更好平衡“引进来”与“走出去”;注重实现国内外规则、标准的衔接和合作,推动特定区域的规则开放融合试点,注重大国政策的外溢和相互作用;同时还需要注重与金融开放相关的安全机制和基础设施建设。

  新时期的金融开放也需要积极和理性地统筹协调,以获取更大的成效。植信投资首席经济学家兼研究院院长连平认为,我国有必要将金融对外开放与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资本和金融账户开放、人民币国际化等统筹协调起来,争取开放的利益最大化和风险长期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