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严禁融资租赁公司开展涉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业务

2022-10-25 11:47:51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周亮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5日发布《关于严禁开展涉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业务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明确,进一步规范融资租赁公司依法合规经营,严禁融资租赁公司开展涉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业务、全面排查涉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存量业务、及时报送涉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业务情况。

  通知要求,融资租赁公司不得开展涉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业务。同时要建立重大项目风险评估机制,审慎评估融资主体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来源,不得违法违规提供实际依靠财政资金偿还的融资。各融资租赁公司应认真梳理涉地方城投类项目,重点排查城投类项目是否涉地方隐性债务。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将持续强化监管,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并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各融资租赁公司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新增隐性债务的情况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周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