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流程实操规范明确 个人养老金制度正式落地

2022-11-05 07:55: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韩宋辉 李苑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4日联合印发《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下称“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办法对个人养老金制度如何运行、个人如何参与等具体实操规范进行了明确。

  业内专家表示,这意味着个人养老金制度正式落地。一方面,办法通过发挥税收优惠的优势,调动个人参与养老金积累的积极性,为居民未来养老做好资金储备,有助于化解我国人口老龄化压力;另一方面,随着未来各类金融机构参与细则的陆续落地,一个运作安全、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满足不同投资者偏好的个人养老金市场即将应运而生,这将更有效地满足老百姓的养老储蓄需求。

  办法明确,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实行完全积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额度上限为12000元,参加人每年缴费不得超过该缴费额度上限。

  “税优政策为12000元,目前这个额度是合适的,既提高了相关老年人收入,也避免了养老待遇水平差距过大。随着社会水平的提高,随着多层次多支柱的体系完善,我们也会适时调整缴费上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副司长贾江近日表示。

  根据办法,参加人参加个人养老金,应当通过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者商业银行渠道,在信息平台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其他个人养老金产品销售机构可以通过商业银行渠道,协助参加人在信息平台在线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

  “目前我们正在推进个人养老金信息平台建设。”贾江表示,个人养老金信息平台目前已经完成主体功能建设,组织了多家商业银行及行业平台开展了对接测试。该平台是依托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为参加人提供个人养老金账户开立、缴费凭证打印和信息查询等多样化的养老金公共服务。

  办法规定,个人养老金产品应当具备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等基本特征。商业银行、个人养老金产品发行机构和销售机构应根据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业务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服务、产品管理、销售管理、合作机构管理、信息披露等。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表示,个人养老金制度是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升级版”,它扩大了覆盖的金融产品范围,可满足更多不同层次和偏好的需求。

  办法明确,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封闭运行,参加人达到以下任一条件的,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具体包括: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于接下来的工作,贾江表示,个人养老金要在全国部分城市试行一年,再逐步推开。今年6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已经组织各地上报了先行城市,名单将于近期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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