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甘肃省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高海生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行纪检监察组、重庆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行纪检监察组、重庆市监委对中国银行甘肃省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高海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高海生身为中管金融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毫无纪法底线,与他人深度串供,转移、隐匿赃款赃物,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长期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官僚主义问题突出,作风专横;违反组织原则,投机钻营搞非组织活动,在职务晋升、学历获取中弄虚作假,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无视财务管理制度,长期带头并安排下属大肆套取大额公款;生活腐化,追求享乐,道德败坏;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侵吞巨额公共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高海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是由风及腐、风腐一体的典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银行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高海生开除党籍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行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高海生开除公职处分;收缴高海生违纪违法所得;经重庆市监委研究,决定将高海生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