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重罚!五家机构合计罚没3.88亿元!

2023-02-18 10:35:50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张琼斯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张琼斯)小微企业贷款资金被挪用于房地产领域、银行理财和证券市场;将大中型企业纳入小微企业统计,乃至将银行员工、公务员等个人商用房贷款计入小微企业贷款统计口径,导致小微企业贷款统计数据“失真”;违规办理虚假按揭贷款,员工优惠住房贷款利率低于政策规定下限,按揭贷款未严格执行首付比例、利率;向银行员工和公务员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

  监管重拳砸向服务民营小微企业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贷款管理等领域乱象。

  五家金融机构被重罚近4亿元!

  根据银保监会2月17日发布的消息,近日,银保监会严肃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对中国银行、民生银行、渤海银行、建设银行、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下称“渣打中国”)等五家金融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合计罚没38789.9646万元。

  贷款资金被挪用 银保监会将依法从严实施行政处罚

  银保监会在对中国银行、民生银行、渤海银行开展的支持民营企业及小微企业重大政策落实专项现场检查中发现,上述机构存在贷款资金被挪用、统计数据不真实、重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

  在对建设银行、渣打中国开展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有效性现场检查中,银保监会发现,上述机构存在服务收费质价不符、贷款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理财业务投资运作不合规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

  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董希淼表示,本次披露的处罚主要涉及信贷管理、服务收费、理财产品投资运作、公司治理等四个方面。其中,在信贷管理方面,主要是民营小微企业贷款用途、小微企业贷款统计数据等存在的问题比较突出。

  近年来,普惠金融快速发展,小微企业贷款规模迅速增长。董希淼表示,商业银行在加大对民营小微企业支持的同时,也存在着管理不到位导致贷款被挪用,以及虚增虚报小微企业贷款、统计数据失真等情况。加大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是必要的,因为上述问题会削弱支持民营小微企业的政策效果,而且一些资金违规流入其他领域,也会加大其他领域的风险。

  “值得思考的是,金融管理部门相关要求及商业银行下达的小微企业贷款指标是否科学合理。如果要求和指标过重,‘跳起来也完不成’,会导致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客户经理的行为异化、数据失真。”董希淼说。

  银保监会称,下一步,将依法从严实施行政处罚,严肃市场纪律,规范市场秩序,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督促银行保险机构合规经营、稳健发展,助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中国银行:7项案由 合计罚款3280万元、2人被警告

  中国银行存在以下7项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小微企业贷款资金被挪用于房地产领域;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证券市场;小微企业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买本行理财;小微企业贷款统计数据不真实;向银行员工和公务员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违反监管规定向小微企业客户收取承诺费、咨询费。

  银保监会对中国银行总行罚款1600万元,对分支机构罚款1680万元,合计罚款3280万元,并对2名责任人员分别予以警告。

  民生银行:14项案由 合计罚没8972万元、2人被警告

  民生银行存在以下14项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小微企业贷款资金被挪用于房地产领域;小微企业贷款资金被挪用于银承保证金;小微企业贷款资金被挪用于定期存款并滚动办理质押贷款;小微企业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买本行理财产品;

  小微企业贷款统计数据不真实;未对集团客户、法人企业与企业关系人进行统一授信;向小微企业贷款客户转嫁抵押登记费;向小微企业贷款客户转嫁抵押评估费;向小微企业收取银行承兑汇票敞口额度占用费;中长期贷款违规重组且贷款分类不实;重大关联交易未经董事会审议;大连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心违规办理业务;信贷档案丢失,贷后管理存在重大漏洞。

  银保监会对民生银行总行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6672.462万元,对分支机构罚款2300万元,并对2名责任人员分别予以警告。

  渤海银行:5项案由 合计罚款1660万元、1人被警告

  渤海银行存在以下5项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小微企业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将银行员工、公务员等个人商用房贷款计入普惠型个体工商户或小微企业主贷款统计口径;将非小微企业划归统计口径;违规发放商用房贷款。

  银保监会对渤海银行总行罚款430万元,对分支机构罚款1230万元,合计罚款1660万元,并对1名责任人员予以警告。

  建设银行:38项案由 合计罚没1.99亿元、9人被警告或罚款

  建设银行存在以下38项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与监管规定不符;监管发现问题屡查屡犯或未充分整;向检查组提供企业出具的虚假证明材料;未按规定及时报送案件信息;

  违规发放房地产贷款;贷款审查严重不尽职,违规办理虚假按揭贷款;违规发放固定资产贷款;违规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提供融资,后期以流动资金贷款承接前期融资;信用卡资金违规流入证券公司;违反产业政策为“两高一剩”企业提供融资;

  小微企业统计数据与事实不符,企业划型不准确,将大中型企业纳入小微企业统计;小微快贷业务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违规收取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费用;违规借贷搭售理财产品;精准扶贫小额贷款资金违规归集使用;

  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违规发放贷款掩盖风险;违规变相突破单一法人客户授信额度限制;搭桥贷款业务不合规;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固定资产贷款管理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并购贷款管理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个人贷款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理财业务风险隔离不符合监管规定;理财业务投资运作不合规;违规通过理财业务实现不良资产虚假出表;违规虚增资本;面向一般个人客户销售的理财产品资金流向不符合规定,违规投资权益类资产;理财产品信息登记不及时,部分产品未登记底层资产;理财业务统计数据与事实不符;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余额超过监管比例要求;

  同业投资业务管理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债券投资业务未准确计量风险,个别债券风险加权资产计提比例低于监管要求;串用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掩盖信用风险;贴现资金违规回流出票人;违规向委托贷款借款人收取手续费;对信用卡业务异常交易行为监控不力导致频繁套现;银行集团并表统一授信管理流于形式。

  银保监会对建设银行总行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7341.5626万元,对分支机构罚款1255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合计19891.5626万元,并对9名责任人员分别予以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

  渣打中国:39项案由 合计罚没4966万元

  渣打中国存在以下39项主要违法违规事实: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未经核准履职;行内部分重要政策制度未附有中文译本;与渣打集团的职责边界不清晰,管理独立性不足;绩效薪酬延期支付不合规;董事会未按监管规定履职;年报披露不合规;未按监管要求披露股东变更信息;董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违规调整关联方清单;

  违规向关系人发放贷款;个别业务未进行统一授信管理;授信审批流程不规范;违规发放房地产贷款;存贷挂钩,要求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客户在合同签订前存款;信贷资金被挪用,回流至借款人或其子公司账户,用于归还本行贷款;中小企业贷款资金被挪用,部分资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个人消费贷款用于偿还贷款本息;个人消费贷款未按约定用途使用;个人消费贷款资金流入证券公司;

  个人按揭贷款首付款资金来源审核规则存在缺陷,未严格审查资金来源;员工优惠住房贷款利率低于政策规定下限;违反房地产行业政策,按揭贷款未严格执行首付比例、利率;个人贷款风险分类制度长期与监管要求不符;通过借新还旧、展期等方式人为调整贷款分类,掩盖不良;

  未对同业业务交易对手进行集中统一的名单制管理;同业业务期限不合规;债券代销业务与债券交易投资业务未有效分离;资产支持证券投资业务违反程序进行授信;衍生品交易不独立;总行衍生品交易簿记在上海分行,分行衍生品交易未按照法规要求统一由总行进行平盘;未审查发现委托人使用债务性资金发放委托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来源于贴现资金;

  重复收费;未按照规定进行服务价格信息披露并违规收取费用;服务收费质价不符;违反规定收费;信用卡授信额度管理不审慎;信用卡风险监测机制存在缺陷,个别员工存在信用卡套现行为;

  监管报表数据报送错误;EAST报送数据质量不合规。

  银保监会对渣打中国总行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3625.94万元,对分支机构罚款134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合计4965.9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