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证监会市场二部一级巡视员刘云峰:完善认股权贷款业务 加强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力度

2023-03-04 07:51:4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汤立斌

  今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委员、证监会市场二部一级巡视员刘云峰拟提交三份提案,主要涉及完善认股权贷款业务,完善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员工持股所得税递延纳税备案机制,以及推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注销与工商主体登记注销“双出清”等内容。

  刘云峰认为,认股权业务能有效契合金融机构、科创企业、创投机构等多方利益诉求,建议进一步完善认股权贷款业务,更好支持科创企业发展。

  完善认股权贷款业务 加强金融对科创企业的支持力度

  近年来,部分金融机构、私募基金、担保公司积极探索和尝试认股权相关产品,有力支持了大量科创企业发展。但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对认股权业务仍有一些顾虑,制约了认股权业务的开展。

  刘云峰认为制约因素有四方面:由于商业银行法规定银行不得向企业进行股权投资,银行无法直接持有认股权;认股权尚无权威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确权登记,代持协议和认股权协议的效力保障不足;认股权缺少具有公信力的转让平台;现行考核机制不利于支持科创企业。

  为进一步完善认股权贷款业务,刘云峰认为,应支持银行开展认股权贷款业务,建议相关部门出台文件,明确支持商业银行开展认股权贷款业务,初期可选取部分银行进行试点。

  “同时,应当支持银行单列认股权收益相关科目。”刘云峰建议,对专门持有认股权的创投机构所取得的收益,允许银行统一列入“其他投资收益”科目或者新设“认股权贷款”等科目,进行独立管理、单独核算,同时允许该科目下相关收益抵补认股权贷款损失,并明确银行的财务处理政策。

  “在做好风险隔离的前提下,应考虑允许银行探索认股权贷款业务贷后管理和绩效考核机制创新。”刘云峰建议,制定尽职免责和激励约束政策,延长对认股权贷款业务人员的绩效考核周期。

  刘云峰还建议,总结提炼试点经验,鼓励其他具备条件的区域性股权市场为开展认股权业务提供基于区块链的确权存证、登记托管、行权转让等综合服务。

  完善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机制 支持科创企业发展壮大

  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是吸引优秀人才、提高员工凝聚力的有效制度安排,也是企业获得内源融资的重要方式。据统计,2021年以来90%的科创板公司、70%的主板和创业板公司在上市前实施了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

  刘云峰表示,递延纳税能有效降低高管和员工的税收负担,也能避免在收益未实现或企业股权价值不确定时缴纳税款。“但是,非上市公司成功备案的案例较少,已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的企业及其高管,在减持或转让权益时还面临税务风险。”刘云峰称,无法备案的原因主要是享受递延纳税政策的条件与实际做法不衔接,以及缺少明确的税务备案操作规范。

  刘云峰认为,应进一步促进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税收政策落地。建议优化《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中的备案条件,出台统一的操作指引;明确区域性股权市场为非上市公司办理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相关权益进行登记托管,公司可凭相关登记托管证明向税务部门办理备案事宜;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区域性股权市场与税务部门的数据共享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