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法律援助与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张连起:精准确认和惩处证券市场财务造假行为

2023-03-04 08:1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李苑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法律援助与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 张连起

  日前,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法律援助与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张连起在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专访时表示,今年全国两会,他准备的建议聚焦精准确认和惩处证券市场财务造假行为等内容。

  “某些关联方、客户、供应商和金融机构,配合上市公司造假、蓄意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既是妨碍注册会计师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也是损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张连起表示,对于涉事注册会计师的相关责任,既不能姑息,也不能放纵;既不应过度,也要避免“不及”,真正做到不枉不纵。

  近年来,财务造假开始从以往的关联方造假,向真实客户、供应商和金融机构协同造假转变。一些财务造假中,交易造假型舞弊手段呈现隐蔽的趋势,相关主体可能协助配合上市公司舞弊、形成一个“造假链”,这不仅增加了注册会计师识别上市公司舞弊的难度,导致审计失败,也影响了证券市场参与各方的预期和信心。

  在张连起看来,针对个别上市公司与关联方、客户、供应商、金融机构等主体协同舞弊的违法行为,存在对协同方追责不够,对涉事注册会计师的处罚“过罚不相当”、缺少对质量控制最终把关人的责任追究等问题。

  对此,张连起建议,相关部门应秉持“零容忍”的态度,完善资本市场违法犯罪法律责任制度体系、修改有关刑事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考虑到资本市场财务信息链条较长,只靠注册会计师不能解决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问题,需要统筹应对,推动各个关键环节共同发挥作用。”

  张连起认为,应考虑建立多部门协同的证券市场案件处罚常态化联系机制,对财务造假案中存在主观过错或过失的人员,除了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外,应当依法追究负有质量控制把关负责人的责任。

  张连起还建议,最高人民法院以司法解释或指导意见的方式,明确关联方、客户、供应商和金融机构配合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向注册会计师提供虚假文件资料的法律责任,用于指导基层法院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的审理工作。

  “证券市场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应当就审计机构诉争虚假陈述行为是否符合执业准则要求、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的认定等专业问题征求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等单位的意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修法前,最高人民法院可考虑联合财政部、证监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等建立证券市场责任鉴定机制,不断提升案件审理的专业化水平,让每一个案件都能体现公平正义,协同建强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张连起表示。